近日,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據悉,這是我省首次發布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的指導意見。
作為深化教育評價改革,落實“雙減”政策,促進浙江小學教育高質量發展系列措施之一,全省小學將在2023年秋季前全面展開評價改革。
據悉,我省的高中、初中都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文件,但小學此前一直沒有評價類的政策文件。近年來,為解決當前小學教育中客觀存在的過度關注考試分數、過度依賴紙筆考試、過度進行橫向比較等現象,我省一直積極探索小學生綜合評價改革。2017年,省教育廳就確定了上城、西湖、海曙、平陽、東陽、江山、溫嶺等7個試點縣(市、區),研制了小學各學科分項等級評價操作手冊,初步建立支持小學評價改革的區域工作機制。
《指導意見》明確,小學生綜合評價內容包括品德表現、學業水平、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勞動與實踐等五方面,并且取消了傳統的百分制,實行“等級加評語”的評價方式,淡化學校之間和個體之間的橫向比較。
按照《指導意見》要求,我省還將改變片面依賴統考統測的區域教育質量管理方式,推廣旨在診斷與改進的“學業質量+影響因素調查”的綜合評價模式。這也意味著,我省將禁止小學階段的區域統考統測,實行小學一、二年級的期末無紙筆測試,中高段探索紙筆測驗和非紙筆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指導意見》中所提到的“綜合評價”與“綜合素質評價”并不完全相同。簡單來說,以往的綜合素質評價指學校組織的對學生各方面素質和能力進行的綜合評價,并不包括學業水平。但小學生綜合評價不僅在評價內容上包含了學業評價,更加體現綜合性,而且在評價方式與評價結果運用上,也全面體現多元、綜合的特點。
通過改革,小學教育評價將會發生哪些改變?據省教育廳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指導意見》的落地將實現“四個方面的改變”。例如,改變單一以紙筆考試為主的學業評價方法,讓每個學生的優點、潛能、不足及發展需要都能一一呈現。以往過于細致區分的百分制總分評價也將被改變,通過學科關鍵能力的分項等級評價,將淡化基于分數的高利害橫向比較,通過基于多元評價的畫像以更為精準診斷學生的學業與綜合素質發展,為教與學提供更為明確的改進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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