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7月18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的《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為我市2021年年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待遇。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1年12月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
今年繼續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一是定額調整
體現社會公平原則,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40元增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
二是掛鉤調整
以“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為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按退休人員2021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調整增加;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三是適當傾斜
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2021年達到7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企業退休的70周歲以上高齡人員已在達到領取年齡的次月由社保信息系統自動為其增發相應標準的高齡補貼,本次養老金調整不再增發;對2021年12月底前基本養老金低于2818元的企業軍轉干部,補齊至2818元后,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此次調整從2022年1月起執行,1月-7月新增加的養老金于7月31日前發放到位。從8月起,養老金將按調整后的標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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