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記者從廣州市人社局官網獲悉,新修訂的《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已于近日印發,《實施細則》首次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將廣州首創的移動端申報和全流程網辦模式進行了明確,規范了具體流程,審核時間進一步壓縮至15個工作日(有特殊情況的可延長10個工作日)。
市人社局解讀介紹,《實施細則》對申報流程做了進一步的簡化,加入了移動端申報和全流程網辦的內容,強化辦理指引。同時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實現人才引進申辦系統與發改部門的戶籍遷入系統、公安部門的戶籍管理系統互聯互通,通過后臺信息查詢、端口開放等信息共享措施做到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這也是全面推進“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服務效能的實際舉措。
《實施細則》明確,引進在職人才入戶申報原則上實行全流程網辦。申請人通過移動端或電腦端登錄申辦系統填報后提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申請人在網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申請后,引進人才入戶的受理時間按以下方法確定:(一)申請人無需進行現場審查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上審查通過時間確定為受理時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5個工作日內未作審查的自動確定第6個工作日為受理時間。(二)申請人進行現場審查的,現場審查通過時間確定為受理時間。(三)申請人當次提交時未超齡,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時已超齡的,申請人當次提交時間可優先確定為受理時間。
審核時間進一步壓縮。根據《實施細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此外,《實施細則》明確,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申辦系統對引進在職人才入戶申報進行受理和審核。申請人填報的信息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補正,補正后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請條件審核不通過的,在申辦系統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何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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