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日前,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出臺了《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52號),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國家規定設定為4%,將惠及全省去年底前退休的915萬人。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既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也體現了“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要求。
調整辦法保持延續
根據國家規定,我省調整辦法和往年一樣,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繼續采取統一調整辦法,即所有參與調整的退休人員都按同樣的定額調整金額、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準、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比例和高齡傾斜金額計算調整金額。
●先看定額調整。所有參與調整的退休人員都可以享受32元的定額調整金額,體現了社會公平。
●再看掛鉤調整。包括了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之間因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的不同,掛鉤調整部分的金額也會有所不同,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從具體標準看,繳費年限掛鉤調整保持了前3年的標準,即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金額按退休人員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34%計算。
●再看適當傾斜。在享受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體現了對他們的特殊照顧:即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此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還對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企業退休原工商業者、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企業職工及企業工傷退休人員的待遇按一定標準進行補足。
調整金額因人而異
從上述調整辦法可以看出,每一位退休人員的調整金額,需要對應退休人員本人的情況進行計算。由于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和年齡不同等原因,退休人員實際增加的金額和具體調整的比例也是不同的。
例如:某位退休人員今年71歲,繳費年限是35年,此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為每月4375.5元,按照我省今年調整辦法,該退休人員此次基本養老金增加金額為:定額調整32元+繳費年限掛鉤調整75元(15×1.5+15×2.5+5×3=75)+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58.63元(4375.5×0.0134=58.63)+高齡傾斜25元,共計190.63元,見分進角后實際增加金額為190.7元。
政策落實及時到位
此次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從今年1月起補發,今年7月底前,全省各級人社部門會將所有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把黨和政府的溫暖及時送到退休人員手中。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2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1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10
頭條 22-07-09
頭條 22-07-09
頭條 22-07-09
頭條 22-07-09
頭條 22-07-09
頭條 22-07-09
頭條 22-07-09
頭條 22-07-09
頭條 22-07-09
頭條 22-07-08
頭條 22-07-08
頭條 22-07-08
頭條 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