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自建房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要點》出臺,其中要求對電動自行車在門廳、樓梯間、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的,以及電氣線路未穿管保護、私拉亂接電線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整改到位。
重點
八類自建房要特別重視消防安全
針對自建房來說,消防安全在夏季至關重要,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話題。根據合肥市自建房消防安全檢查的最新規定,提出了八類需要重點關注的情形,這些自建房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應繼續作為生產、經營、租住場所使用。
其中,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門窗上設置金屬柵欄、防盜網以及燈箱廣告牌等,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按整改要求,需拆除金屬柵欄、防盜窗、燈箱廣告牌等障礙物或設置易于從房間內部開啟的裝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3人以上住宿與生產、經營、儲存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規定進行防火分隔;按照整改要求,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使用鋼筋混凝土墻、磚墻等不燃性防火隔墻和防火門等完全分隔。
關注
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車充電責令立即改正
本次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要點明確,對電動自行車在門廳、樓梯間、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并督促整改到位。
自建房用于生產經營,如飯店、網吧、美容、娛樂場所內設置包間、休息室違規留宿人員,非法液化氣充裝點、作坊式化工加工點、小煉油化工廠等違法生產、儲存、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違規設置培訓學校、托育機構、企業員工集體宿舍,人員密集場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等,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此外,存在其他重大火災風險和重大隱患的房屋。按照整改要求,可采取臨時查封、掛牌督改等措施。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違規住人的,要求責令限期搬離人員。
整改
排查發現的違法行為頂格處罰
接下來,合肥將進行自建房消防安全分級分類整治。場所違規住人10人以上的,“三合一”違規住人10人以上的危險場所,不滿足消防安全條件的,屬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立即牽頭組織整改;違規住人30人及以上的,縣級政府要立即牽頭組織整改,無法整改的要堅決予以關停。
對排查發現的違法行為,用足用好罰款、查封、拘留等執法手段,頂格處罰;對久拖不改、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提請政府掛牌督辦;對涉嫌違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合報全媒體記者 吳奇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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