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安徽省住建廳下發通知,要求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多項新政策,建立長效機制,保障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有效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發生。
柔性用工:
避免農民工“超齡”一刀切
通知提出,各地要實行柔性用工管理,分崗位確定用工年齡,避免建筑行業農民工“超齡”一刀切;對“超齡”工人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加強安全教育。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要建立用工管理臺賬,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資全部結清后至少3年。
省住建廳提出,推行完善先行墊付和清償制度,建設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承擔首要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承擔主體責任。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足額、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結算款,但施工總承包企業未及時代發,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清償;涉及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項目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
對拒不先行清償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一經查實,責令限期改正,記錄不良信用;逾期不改正的,給予施工總承包企業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分級管控:
建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
各級主管部門要分級建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根據日常巡查、專項檢查、舉報投訴、受理信訪等情況,分為縣級、市級、省級三級,并向社會公開發布列入異常名錄的名單。
對直接發包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列入名錄的施工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分包給被列入名錄的專業承包企業。列入名錄的施工企業,不得參加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評選;列入名錄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不得申報各類優質工程。
被列入省級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的施工企業,限制其參加全省范圍內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列入市、縣級異常名錄的施工企業,限制其參加本行政區域內房建和市政建設項目投標。
源頭防范:
房地產等社會項目墊資要約定
針對容易出現糾紛的工程款結算,為了從源頭進行有效管控,全省將加快實行工程預付款制度。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預付款應不低于合同總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
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建設單位應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或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內預付工程款;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發承包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支付進度款,且支付的進度款不低于期中結算價款的80%。否則,視為故意拖欠工程款。
嚴格墊資建設管控,禁止各類政府投資項目使用施工企業墊資承包方式組織建設。對房地產開發等社會投資項目,要求施工單位墊資的,必須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墊資數額、計息方式和償還期限,違反約定的,記錄不良信用。 (合報全媒體記者 吳奇)
頭條 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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