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我市戶口遷移政策,近日,我市制定下發了《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目前已在廈門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
今天
市公安局、人社局、工信局、教育局
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
對戶籍新政具體內容和調整完善情況
進行解讀
先來看通知原文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促進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戶、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現就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優化部分落戶政策
㈠吸引先進模范人物和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戶。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功勛榮譽獲得者、國家級表彰獎勵獲得者、省政府表彰的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省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在閩工作入選的國家人才(科技)計劃、省級人才計劃的人才,經認定的省級高層次人才(特級和A類、B類、C類),以及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高技能人才,在本市就業或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落戶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㈡獲區委、區政府授予區級“勞動模范”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可將戶口遷入相應區,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市人社部門確認后可落戶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1.已在本市就業的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往屆畢業生;
3.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
4.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
㈣為機關、企事業單位骨干人才和產業技術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提供便利。經組織、人社、教育等職能部門錄用、招調的各類人才,或經工信、科技、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引進的各類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㈤優化投靠落戶。夫妻投靠的,取消被投靠人來廈落戶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結婚登記時間滿1年,夫妻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取消被投靠人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繼子女不能單獨投靠具有法定撫養責任的繼父或繼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投靠子女來廈落戶年限要求。
二、促進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和翔安區就業落戶
㈠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市人社部門確認后可落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1.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國家學信網可查詢);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距離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
3.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2015年6月以后畢業的技工院校畢業生;
4.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人員,持有效居住證,且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擁有自建住房、集資住房、就業單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親屬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人員,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擁有不動產權屬證書(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產。
㈡吸引企業骨干員工落戶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骨干員工,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并在該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不含補繳),續簽勞動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2.除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外,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人民政府認定符合區位發展需要的企業骨干員工,以及火炬管委會認定的其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下屬企業骨干員工,在同一企業連續工作滿3年并在該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不含補繳),續簽勞動合同3年以上的,可落戶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㈠市人社局負責制定高校畢業生等就業群體落戶實施細則,按計劃辦理人才引進、遷入人員社保審核工作;市統計局負責提供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單,市工信局負責制定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骨干員工落戶申請操作指引;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和火炬管委會負責制定所屬企業骨干員工落戶實施細則并發布企業名單;市教育局負責制定新落戶適齡兒童就學統籌辦法;市公安局負責辦理外來人員落戶隨遷、投靠落戶等審核遷戶手續。
㈡申請人應當對所提供的入戶申請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且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以及其他違法犯罪的記錄。在落戶辦理過程中,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㈢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是指依法辦理本市就業登記且在廈就業單位連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3個月。
㈣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本市依法擁有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價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賃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商品房、共有產權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資住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就業單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親屬名下的住房。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規定內容與此前本市相關戶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本通知未規定的現行戶籍政策保持不變。
廈門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此次戶籍制度改革是按照“人才優先、島外放寬,逐步放開”的思路,結合我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來進行的,通過優化、放寬各類人才及家屬落戶條件、暢通落戶渠道等,吸引更多人才來廈就業創業,進一步完善投資創業環境,加快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
優化落戶政策
便利人才落戶廈門就業創業
為增加人才吸引效應,此次戶籍改革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對部分落戶政策進行了調整優化,推出了全面放開先進模范人物和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戶限制,新增獲得區級“勞動模范”“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落戶渠道,放寬本科及以上畢業生落戶條件,取消人才家屬隨遷的年限要求,放寬投靠落戶的準入條件等5項措施,吸引人才在廈扎根創業。
《通知》在現有獲得榮譽稱號人員落戶基礎上,全面放開省級以上表彰或認定的先進模范人物、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戶。同時,為了弘揚正氣,在原來獲得市級及以上“勞動模范”“見義勇為”榮譽稱號落戶的基礎上,新增區級“勞動模范”“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落戶渠道。獲得區委、區政府授予的區級“勞動模范”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可將戶口遷入相應區,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
《通知》還放寬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落戶條件。應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落戶保留原有政策不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往屆畢業生落戶降低年齡要求,由原年齡45周歲以下調整為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此外,政策新增加了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研究生的落戶渠道。
為了更好地服務人才,便利人才來廈后穩定工作和生活,《通知》取消人才家屬隨遷需滿足相應的結婚年限和來廈年限的要求,調整為經組織、人社、教育等職能部門錄用、招調的各類人才,或經工信、科技、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引進的各類人才落戶后,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隨遷。同時,進一步優化投靠落戶,放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和父母投靠等投靠落戶的條件。
推動跨島發展
促進島外人員就業落戶
為了推動跨島發展,《通知》通過從學歷、年齡和社保繳交時限等方面降低了各類人員落戶島外的條件,給合法穩定就業人員落戶島外創造寬松條件。例如針對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將“年齡35周歲以下且連續在廈繳交社會養老保險1年”的限制,調整為“距離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上,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技工院校畢業生,取消了需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此外,新增了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的落戶政策。對普通合法穩定就業人員,降低了就業和繳交社保年限要求,為合法穩定就業人員在我市安居樂業創造了有利條件。
《通知》中還新增企業骨干員工落戶島外條款。在放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骨干員工落戶島外的基礎上,授權島外各區、火炬管委會根據各自區位及自身經濟產業發展需要,自主制定企業骨干員工落戶政策,鼓勵產業工人扎根廈門。
提前謀劃部署
全力保障政策順利實施
為了確保此次戶籍改革制度的順利落地實施,市公安局提早統籌部署,強化業務培訓,組織戶籍民警學習戶籍新政內容,做好系統改造和網上辦事指南的修改調整。同時,通過增設辦事窗口,推行延時服務,配備專業引導人員,防止窗口出現排長隊問題。
為方便群眾進一步了解和咨詢戶籍改革新政策,市公安局在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廈門市政府門戶網站和“i廈門”網站,發布了戶籍新政相關辦事指南和辦事程序。群眾也可通過撥打相關部門電話咨詢。(廈門日報記者 房舒 綜合廈門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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