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在工業領域實施“標準地”改革,所有推行地區2022年9月底前出臺“標準地”實施細則,推動項目實現“拿地即開工”。
《意見》明確,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是指權屬清晰、完成區域評估并實現項目開工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帶著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等控制性指標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工業領域實施“標準地”改革,推行范圍為蘭州新區、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榆中生態創新城、省級以上園區及工業主導型縣(市、區)按照“一縣一區”重點打造的工業園區。所有推行地區,2022年9月底前出臺“標準地”實施細則。2023年6月底前新批工業用地,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不低于30%,逐步全面實現以“標準地”制度供地的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
《意見》指出,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全流程管理分為出讓前準備、按標出讓、審批服務、按標施建、對標驗收及用地評價等五個主要環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地應建立覆蓋“標準地”項目建設、竣工驗收、達產復核、股權變更等環節監測核查機制,實施全覆蓋、全過程的聯動協同監管體系。項目建設過程中,重點監管企業是否嚴格按約定的標準、設計要求施工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抽查和定期檢查制度,及時排查并消除各類隱患。項目通過達產復核、正常運營后,由有關部門按照畝均效益綜合評價進行管理,實現項目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對未按承諾約定建設和未達到控制性指標要求的給予相應懲戒。(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楊昕 實習生 李彥德)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7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