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5月10日晚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明確了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有關政策。我省今年明確要求各地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工作,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省示范高中原則上不跨區域分配指標。
[義務教育]
公辦學校不得選拔學生
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相關要求今年基本沒有變化。省教育廳明確,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在招生范圍的劃定上,省教育廳明確,學區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對方案進行論證,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提前向社會公布,同時積極做好宣傳,確保社會穩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劃定的學區招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民辦學校不得自行擇招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范圍內招生,審批機關要統籌考慮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合理下達招生計劃,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
具體來說,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通過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或認定的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所在縣(市、區)招不滿且審批機關為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可以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適當跨縣域招生,但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按我省今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嚴禁采集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今年給孩子報名上學,有些材料不再需要提供。省教育廳在通知中強調,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使用“安徽省中小學入學登記服務系統”或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自建的招生入學服務系統,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逐步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同時,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
省教育廳還明確,義務教育入學報名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
小學入學年齡相關政策今年沒有變化。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必須公開規范辦理。
省教育廳強調,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建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
[普通高中]
今年建成全省統一招錄網絡平臺
中考臨近,普通高中招生備受關注。省教育廳在方案中明確,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辦學標準,“綜合考慮本地生源情況、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等因素,科學編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嚴格防止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
另外,省教育廳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22年建成全省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網絡平臺,各市將統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逐步使用全省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網絡平臺,切實加強招生計劃、錄取過程和招生錄取信息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實現同步報名、同步錄取。
屬地招生范圍由市教育局明確
在招生范圍上,省教育廳明確,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本市域內明確。
地處縣域(含縣級市)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本市若干城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現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高校附屬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其他公辦普通高中相同。對在大班額消除過程中普通高中學位資源不足的地區,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這些地區申請,統籌調配學位資源,合理安排跨區域招生計劃。
防止省示范高中跨區域掐尖
我省今年保持示范高中指標分配政策。按照不低于當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單獨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分數線。
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且就讀滿三年以及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指標分配向鄉村初中和薄弱學校傾斜,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原則上不跨區域分配指標,防止跨區域掐尖招生。
省教育廳明確,對于2021年仍存在跨區域指標到校的地區,具備條件的,應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分配指標;暫不具備條件的,圍繞妥善處理好為農村學生提供優質教育資源與防止縣域優質生源過度流失之間的關系,以及避免學區房炒作,積極開展跨區域指標到校招生錄取辦法改革試點,跨區域指標主要分配到薄弱初中,并隨著縣域普通高中辦學質量的提高,逐年減少跨區域分配指標,力爭到2024年實現屬地招生。
省教育廳明確,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城市優質普通高中和縣域薄弱普通高中對口幫扶機制,通過舉辦分校、聯合辦學等方式,實現由跨區域“招好學生”到“送好資源”轉變。
自主招生名額不得超過5%
我省今年將繼續嚴格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省教育廳明確,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或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今年也將進一步規范,招生名額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招生錄取名單須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監督管理]
全面實行網上報名錄取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十項禁令”,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全面實行網上報名錄取,保障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便于監督。
嚴懲違規行為,我省將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和屬地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經辦人員要予以約談,學校及個人均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違規招生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是省級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廳將撤銷其省級示范高中稱號,兩年內不得恢復,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處理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媛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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