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楊偉民】非法“占中”幕后黑手、前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與“雞蛋同盟”公司董事葉劍青和石守正,一同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25日,戴耀廷表示認罪。
頭條日報網25日介紹案情稱,2016年香港立法會換屆選舉定于當年9月4日舉行。戴耀廷在選前分別通過電臺節目、記者會及社交媒體向選民介紹一項投票計劃,其目地是通過招募選民根據計劃提供的建議投票給某些候選人,以達到某特定群組獲得半數立法會席位。2016年8月9日,《明報》及《蘋果日報》各刊登了一個半版廣告,宣傳上述計劃和其目標。同年9月2日和4日,上述兩份報紙又各自刊登了一個全版廣告,促請選民按照計劃提供的數據投票。
“雞蛋同盟”公司支付上述幾個廣告的費用,即《明報》13.35萬港元,《蘋果日報》12萬港元,共超過25.3萬港元。葉劍青及石守正同為“雞蛋同盟”的董事及該公司銀行賬戶的授權簽署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列明,任何人如非候選人亦非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而在選舉中或在與選舉有關聯的情況下招致選舉開支,即屬非法行為。任何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招致的開支,均被視作選舉開支。
25日,戴耀廷在區域法院承認全部4項控罪,案件押后到5月24日宣判,其間繼續還押看管。葉劍青與石守正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以簽保守行為12個月的形式處理,其間須保持行為良好,奉公守法,不得觸犯選舉有關刑事罪行,最終會撤銷控罪。
戴耀廷早前因非法“占領中環案”被判監16個月,去年10月服刑完畢,不過他因另外涉及泛民非法“35+初選案”,現正被還押。有評論稱,反中亂港分子、“港獨”等激進分離勢力,都是政治上徹頭徹尾的“攬炒派”,是香港的亂源,也是國家的禍害。對于反中亂港分子當中的極端惡劣者,如黎智英、戴耀廷和黃之鋒,不僅是不能允許他們染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任何公權力,還要對他們的違法行徑依法給予嚴懲。(圖為戴耀廷被拘捕。)
頭條 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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