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發布第8號總河長令,決定在全省開展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切實保障河道行洪通暢,守住防洪安全底線。
此次行動將重點排查整治11類違法違規問題,包括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第三方修建的壓縮河道行洪斷面的交叉建筑物,人為侵占、縮窄原河道行為,在河道里修建公園、濕地、親水平臺等行為,堤防多年不修整不維護,河道內存在影響行洪的僵尸船、躉船、采砂船等。
當前,我省正值汛期。氣象部門預計,今年,我省雨水集中期主要出現在5月中旬至7月上旬。省第8號總河長令要求,對我省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河湖名錄內有行洪任務的河道開展全面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對存在的問題逐項明確整改措施、完成時限、責任河長和責任人,集中開展清理整治,及時組織驗收。省第8號總河長令明確,2022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阻水嚴重的違法違規建筑物、構筑物等突出問題清理整治;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清理整治工作。
省第8號總河長令強調,各級黨委、政府是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各級總河長是本行政區域排查整治工作的總負責人;各級水利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其他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落實職責范圍內問題的排查整治;各地要充分運用“河長+檢察長”“河長+警長”協作機制,嚴厲打擊涉水違法犯罪行為。
(全媒體記者劉奕楠)
頭條 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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