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10件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典型案例,以及加強司法辦案、依法打擊犯罪,開展能動履職、協同推進網絡治理的相關成效。檢察機關希望通過發布這批案例,起到警示犯罪分子、引導社會公眾、推動行業治理的積極作用。
這10件典型案例分別是:魏某雙等60人詐騙案,邱某儒等31人詐騙案,張某等3人詐騙案、戴某等3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劉某峰等37人詐騙案,吳某強、吳某祥等60人詐騙案,羅某杰詐騙案,徐某等6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施某凌等18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唐某琪、方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周某平、施某青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從案件類型看,有五件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另外五件則是與之關聯的網絡黑產犯罪。10件典型案例較為全面反映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樣態,深入揭示了此類犯罪的社會危害。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主要特點表現為領域廣、手段新、危害深。在這批典型案例中,劉某峰等37人詐騙案的犯罪分子以組建網絡游戲情侶為名引誘玩家高額充值騙取錢款,是一種新型的“游戲托”詐騙方式;魏某雙等60人詐騙案的犯罪分子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搭建虛假交易平臺跨境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騙取700余名被害人1.2億余元;徐某等6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電信部門代理商和勞務公司內部人員相互勾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采集務工人員身份證、人臉識別信息激活手機卡,并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堅持懲防治結合 筑起防范詐騙“防火墻”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公民個人信息已經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基本物料”,犯罪分子或是通過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注冊手機卡、銀行卡,以此作為詐騙犯罪的基礎工具;或是利用這些信息對詐騙對象進行“畫像”實施精準詐騙。檢察機關高度重視公民個人信息保護,下一步,檢察機關將把懲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作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重點工作,將行業“內鬼”和職業團伙作為重點從嚴懲治。有效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要從每個人做起,希望大家切莫貪圖眼前蠅頭小利,切莫追隨不良網絡文化,切莫輕信“前沿概念技術”,提升防范意識和能力,筑起防范詐騙的“防火墻”。(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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