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0—24時,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確診病例2753例(上海2494例,吉林133例,黑龍江45例,江西25例,廣東14例,山西9例,江蘇8例,浙江8例,陜西5例,河南3例,湖南3例,北京2例,福建2例,河北1例,青海1例),含616例由無癥狀感染者轉為確診病例(上海533例,吉林69例,浙江4例,江蘇3例,廣東3例,福建2例,山西1例,陜西1例)。新增死亡病例7例,均為本土病例,在上海;新增疑似病例1例,為本土病例(在上海)。
截至4月19日24時,據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現有確診病例30773例(其中重癥病例116例)。
新增本土無癥狀感染者17066例(上海16407例,吉林262例,江蘇95例,河北61例,安徽48例,浙江47例,黑龍江28例,江西28例,山東25例,山西21例,河南13例,遼寧9例,廣東6例,廣西6例,云南5例,湖北4例,青海1例)。
當日解除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26760例,其中境外輸入103例,本土26657例(上海25411例,吉林835例,山東89例,江蘇58例,河北51例,安徽50例,福建34例,遼寧23例,江西23例,河南17例,廣東14例,黑龍江12例,湖北10例,云南8例,廣西7例,山西4例,青海4例,天津3例,浙江2例,海南1例,新疆1例);當日轉為確診病例617例(境外輸入1例);尚在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266288例(境外輸入750例)。
● 上海:不得以查核酸證明為由限制就醫接診
為進一步明確就醫流程,暢通就醫渠道,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上海市19日發布通知要求:
各街鎮、居村、各級醫療機構、急救中心等單位均不得以查驗核酸陰性證明作為進出小區就醫、轉送病人和接診的限制。
各醫療機構要及時轉運、妥善處置急危重癥患者,暢通急救綠色通道,對需要急診急救的患者要及時予以救治。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急危重癥搶救制度,不得推諉或延誤治療。
市急救中心安排急救車輛要優先保障急危重癥患者、孕產婦和新生兒轉運救治需求。
市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兒童醫院急診、發熱門診原則上不停診(新冠肺炎定點醫院除外),保障重癥醫學、血液透析、腫瘤放療、腫瘤化療、手術室、產科、新生兒科等科室連續性服務。
各街鎮要根據社區人口數量和診療需求,通過社區安排專用車輛、巡游出租車、招募志愿者(私家車)等多種形式組建轉運隊伍,配備轉運車輛。
● 黑龍江
19日18時起,哈爾濱市南崗區王崗鎮、躍進街道全域調整為高風險地區。19日24時起,哈爾濱市香坊區新香坊街道辦事處金源藍城小區11號樓、朝陽鎮平安村居民區調整為中風險地區。
● 陜西
20日0時起,西安市解除臨時性管控措施,逐步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 山東
19日0時起,濰坊市本輪疫情管控區域全部“清零”,生產生活秩序全面有序恢復。
● 山西
截至19日12時,運城市臨猗縣4月4日以來報告的7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全部治愈出院,3名無癥狀感染者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運城市本輪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清零。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20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
頭條 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