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湯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被天長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同日,天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提前介入。
公安機關初步偵查認定,2022年3月14日,天長市新冠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嚴控聚集性活動。4月1日至9日,湯某某在疫情期間先后組織參與聚餐、聚會活動多達11次。4月11日,湯某某被確診為新冠無癥狀感染者,疾控部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中,發現湯某某故意隱瞞行程及接觸史,導致其密切接觸者未得到及時管控,其行為嚴重妨礙了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惡劣影響。
天長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該案后,就案件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證據收集及下一步偵查方向提出了明確建議,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來源:安徽檢察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6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
頭條 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