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市發改委會同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關于制定蘭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課后服務收費標準
●主城四區(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2元/課時·生
●遠郊縣區(紅古區、榆中縣、皋蘭縣、永登縣)1.8元/課時·生
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
《通知》收費制定原則以有效減輕學生家庭教育支出負擔為目標,依據成本調查結果,統籌考慮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堅持公益導向,不得營利,自主自愿,公開透明,嚴格執行公示制度。組織學生進行體育、藝術、科普、心理、勞動、閱讀、拓展訓練、社團及興趣小組等活動;指導學生認真完成作業,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習輔導與答疑,為學有余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
課后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通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課后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試行范圍為市屬和市轄三縣五區各公辦中小學校;省屬及企、事業單位隸屬公辦學校參照執行。
收費標準為按照課后服務成本扣除財政補貼后的家長實際承擔部分,各縣區可結合實際對收費標準予以上浮,幅度不超過10%,下浮不限,農村地區不高于1.5元/課時·生。服務時間為學校每周5天均開展課后服務,結束時間要與本區域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原則上每天下午課后服務時間統一為小學兩課時、初中一課時,下午離校時間不晚于18:00。有需求的初中學校可探索開設晚自習,原則上不超過兩課時,離校時間不晚于20:30。學校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原則上以學期為計費周期收取 不得跨學期預收
《通知》收費標準為試行收費標準,試行期到具備成本監審條件時截止。經成本監審后,依據結果制定正式收費標準,其間國家、省出臺相關政策,從其規定。《通知》要求,嚴格規范收費和退費程序,課后服務費原則上以學期為計費周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退費應按未服務的實際天數據實清退;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可以減收或免收課后服務費。市市場監管、教育、財政、發改等部門,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超過政府指導價標準收費,防止學校擅自提高標準、變相收費、搭車收費、強制收費、收費與服務不匹配等不規范和亂收費行為,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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