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月8日)
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部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詳情如下
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國內疫情多點散發,部分地區病例增長迅速,防控形勢嚴峻復雜。為落實“四早”,切實降低疫情輸入傳播風險,現就我市有關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加強涉疫地區來(返)昆人員健康管理
(一)重點涉疫地區來(返)昆人員
14天內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點涉疫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4、7、10、14天進行核酸檢測),加7天居家隔離觀察(第1、7天進行核酸檢測)。
(二)高風險地區來(返)昆人員
14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4、7、10、14天進行核酸檢測),加7天居家隔離觀察(第1、7天進行核酸檢測)。
(三)中風險地區來(返)昆人員
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昆人員,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1、2、3、4、7天進行核酸檢測),加7天居家隔離觀察(第1、7天進行核酸檢測)。
(四)通訊大數據行程卡帶“*”號來(返)昆人員
14天內通訊大數據行程卡帶“*”號來(返)昆人員,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實施7天居家隔離觀察(第1、7天進行核酸檢測,第2、3、4、5、6天進行抗原自測)。
(五)上述人員無居家隔離觀察條件的,一律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二、加強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健康管理
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各行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做好職工健康管理,非必要不離昆。確需離昆的,在返崗前需查驗回昆后的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嚴控聚集性活動風險
按照“非必要不舉辦”“誰主辦、誰負責”原則,嚴控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舉辦方要審慎評估疫情風險,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要求。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動,主辦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報批,獲準舉辦的由主辦方查驗所有參加人員的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個人舉辦的由承辦場所(單位)查驗。
四、做好個人健康管理
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防疫要求,主動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
●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離;
●做好個人健康監測,出現發熱、咽痛、干咳、乏力、味覺減退等異常癥狀,立即到發熱門診就診,就醫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頭條 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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