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海南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海南進一步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自4月8日零時起,全省統一執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價格(含檢測試劑)最高不超過25元/人份。
《通知》指出,此次降價是為適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勢變化,降低大規模核酸篩查和高頻率檢測成本,更好地服務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個大局,減輕群眾負擔。
《通知》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價格(含檢測試劑)降至最高不超過25元/人份,混檢價格(含檢測試劑)不區分樣本數量(即不限人數)降至最高不超過8元/人份,以上醫保支付標準相應調整。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服務,應同時提供單人單檢和多人混檢兩種服務選項,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愿檢盡檢”的群眾自愿選擇。
此外,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服務,定價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質價相符,不得借疫情生不義之財,倡導參照當地公立醫療機構新冠核酸檢測價格。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其他規定仍按照瓊醫保〔2020〕134號、瓊醫保〔2021〕310號文執行。(記者王洪旭實習生殷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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