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公安廳、省教育廳主導,廣東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協會組織修訂的兩項廣東省地方標準《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要求》和《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要求》已于2022年1月11日經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地方標準批準發布公告》發布,將于2022年4月11日開始實施。
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要求》適用單位涵蓋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普通高等學校及所屬單位、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適用于以上場所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建設、檢驗驗收、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等多個環節。
《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要求》適用場所包括廣東省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中職、中專學校,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訓機構或場所,適用于以上場所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建設、檢驗驗收、運行維護等環節。它建立了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重點防范部位設施配置表,對各個子系統提出了具體功能和技術要求。
據了解,以上兩項標準的修訂都采用了目前最先進的技術成果,將為全省學校提高安全防范管理水平、推動平安校園建設發揮重要作用。(記者 嚴俊偉 通訊員 粵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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