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生態環境局近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市人民政府近日發布了《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將從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與2018年第一次劃定禁用區相比,今年本市第一次分類設置禁用區域,并將分類管控高排放機械設備。通過實施多項措施,持續改善全市空氣質量。
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根據現有排放標準和年均使用時間衡量,污染物排放總量較高的移動機械和工程機械,如挖掘機、推土機、鏟車等。這些機械污染物能耗大,排放量極高,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十分明顯。在2018年,本市第一次發布通告,中心城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等共777平方公里范圍內,禁用超標叉車等機械。而本次劃定的禁用區,面積進一步擴大,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高級工程師李懷明說:“新禁用區政策實施后,禁用區范圍將由777.26平方公里增至1792.8平方公里,管控措施將在排氣煙度限值標準外增加機械排放階段等要求。”
同時,本市進一步擴大禁用機械種類范圍,并對不同類型禁用區進行分類管理。“一類禁用區包括大量的居住區、學校、醫院等,挖掘機、壓路機、推土機和平地機六類機械實施管控,保護大氣敏感區、人口稠密區的空氣質量。二類區域包括工業園區、港口和機場地區,考慮到統籌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和不過多增加企業負擔的雙重目標。僅將叉車實施管控,不達標的叉車可以通過安裝尾氣后處理裝置來滿足二類禁用區的要求。”李懷明說。
目前,本市正在推動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未來將對全市相關機械進行統一動態監管。“把機械納入到咱們現有的統一監管平臺,方便租賃和使用時查詢排放水平。正式實施后,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將聯合住建、交通等部門,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抽查抽測行動,對全市建筑工地、物流園區等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市生態環境局機動車處調研員薛云說。(記者雷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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