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南從事餐飲服務的人員在工作時,必須按照要求規范佩戴口罩。否則,將罰款。這是有明確依據的。
3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高票通過了《河南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定》,其中對違反該規定的行為,作出明確的處罰標準。拒不佩戴的個人,最高罰100元;餐飲服務提供者拒不給員工免費提供口罩的,最高罰5000元。
拒不戴口罩,罰款標準明確
《河南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定》將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對于不同主體的處罰標準有明確的規定。
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未按照規定佩戴口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對未盡到管理責任,累計處罰其從業人員三人次以上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照規定向本單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免費提供口罩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注意到,相比該規定的征求意見稿,處罰標準均有所下降。
據介紹,這是充分發揮立法引領作用的體現。法規對餐飲從業人員未按照規定佩戴口罩的行為注重教育和引導,發現后先責令改正,只要及時改正就不再處罰。
對拒不改正以及餐飲服務提供者未盡到管理責任的行為,法律責任設置都較輕,重在引導公民養成文明行為習慣,形成良好社會風尚。
全文只有1121字的法規
意義重大
據了解,該規定緊緊圍繞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針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采用“小切口”的立法形式予以規范,意義重大。
該規定不分章節,只有9條1121字,相關人士指出,“這在立法形式上化繁為簡、短小精悍,在立法內容上具體明確、操作性強。”
除了法律責任外,還對適用范圍、主管部門、從業人員佩戴口罩規范、餐飲服務提供者義務、監督舉報等作出明確規定。
適用范圍和主體
該規定適用于河南省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及餐飲服務提供者。
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是指從事加工、制作、傳菜、配送、外賣餐飲食品以及點餐、收銀、衛生保潔等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
餐飲服務提供者,是指酒店、飯店、餐館、茶藝館、咖啡廳、酒吧以及有固定餐飲攤點的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經營者。
機關、學校、醫院、企業、托幼養老機構等單位食堂以及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適用本規定。
口罩佩戴有要求
從事加工、制作、傳菜、配送、外賣等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工作時應當規范佩戴清潔口罩,佩戴口罩應當遮住口鼻;當口罩出現臟污、損壞等情況時,應當及時更換。
在疫情期間,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時應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規范佩戴口罩。
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本單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免費提供符合相關要求的口罩,保證從業人員規范佩戴。
監督、執法主體明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該規定的監督檢查和執法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進行宣傳引導,做好衛生健康防疫知識的科普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商務部門按照職責指導行業協會共同做好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相關工作。
同時規定,用餐人員等社會公眾發現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未按照規定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頭條 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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