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檢測費用總和不得超過每人次28元,抗原檢測費用總額最高不超過12元/人次……今天,湖南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出臺了《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下調“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均于3月28日起執行。
本《通知》最大亮點,在于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此前,河南、重慶、黑龍江、甘肅、山東、河北、云南、陜西、山西等地已相繼定價,其“價格項目+檢測試劑”最高價均為15元/人次的標準。
《通知》明確了“湖南標準”: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按照“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費用總額最高不超過12元/人次,其中,檢測項目最高價格5元/人次,抗原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零差率銷售。上述價格為全省最高指導價,不區分醫療機構等級及方法學,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隨著核酸檢測的進一步推廣,并已呈常態化,本《通知》對核酸檢測費用再次作出下調。此前,“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項目單人單檢價格每人次25元,檢測以及試劑費用總和不得超過每人次40元;混檢價格每人次10元。
根據《通知》,調整后的價格為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單人單檢價格統一降至每人次20元,檢測以及試劑費用總和不得超過每人次28元;混檢價格統一降至每人次8元。
“這將進一步降低疫情防控成本,減輕百姓醫藥負擔,這真的是湖南省醫保、衛生部門及公立醫療機構勇于擔當為民減負的生動寫照。”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通知》還明確,群眾單純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的,包括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公立醫療機構免收門診診查費;患者進行抗原自測的,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費用。
來源 |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記者|周倜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3
頭條 22-03-22
頭條 22-03-22
頭條 22-03-22
頭條 22-03-22
頭條 22-03-22
頭條 22-03-22
頭條 22-03-22
頭條 22-03-22
頭條 2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