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醫療保障局3月23日消息,為進一步提高病例早發現能力,甘肅省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服務費5元/人次,自2022年3月25日零點起在全省統一執行。
按照規定,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項目,項目編碼為LS0000003,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費5元/人次,抗原檢測試劑和采樣器具按照零差率規定單獨銷售。“檢測價格項目+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總費用不得超過15元/人次。
群眾單純檢測抗原的,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含方便門診和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收取的一般診療費);患者僅購買檢測試劑自測的,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的檢測服務費用;鼓勵疾控檢測機構、醫療機構及第三方檢測機構在不超過最高限價的基礎上,可根據檢測規模和頻次,與組織檢測方協商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價格,體現保本微利。
公立醫療機構須通過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采購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杜絕線下采購。
社區居民可通過零售藥店、網絡銷售平臺等渠道自行購買抗原檢測試劑,其中,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抗原檢測試劑的,可使用個人賬戶支付。
省醫療保障局指出,各市州醫療保障局應根據本通知規定,及時規范完善本地區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指導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及時做好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醫療服務項目的相關工作。各級定點醫藥機構嚴格執行價格管理政策規定,做好價格公示及宣傳解釋工作,執行期間若有疑問或問題要及時予以反饋。
(來源:新甘肅·每日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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