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0時至12時,山東德州禹城市報告1例新冠肺炎本土確診病例。據初步流行病學調查,德州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公布該確診病例在禹城主要行程軌跡如下:
2月24日全天在工廠內工作,無外出史,22時57分在工廠內提艾斯小鋪自動售貨機購買物品;
2月25日全天在工廠內工作,18時23分在十里望鎮禹龍駕校對過陳亮世家麻辣燙用餐;
2月26日在工廠內工作,12時35分在十里望客運中心附近星光超市購買物品,14時55分在工廠內提艾斯小鋪自動售貨機購買物品;
2月27日上午10時06分在十里望鎮禹龍駕校貴順包子店用餐(約半小時),10時52分在十里望客運中心附近百姓大浴池洗浴(約半小時),18時06分在工廠內提艾斯小鋪自動售貨機購買物品;
2月28日白天在工廠內工作,17時05分在工廠外流動餐車(微信名:月月鑫)購買食品;
3月1日白天在工廠內工作,22時33分十里望客運中心附近星光超市購買物品;
3月2日白天在工廠內工作,22時08分在工廠內提艾斯小鋪自動售貨機購買物品;
3月3日白天在工廠內工作,14時55分在工廠內提艾斯小鋪自動售貨機購買物品,17時30分與其工友陳某某、王某某、李某某共同駕駛私家車至房寺鎮房寺街一品佳味購買炒雞,18時07分在房寺鎮甜心蛋糕店購買蛋糕后返回工廠,22時04分、22時05分、22時57分分別在工廠內提艾斯小鋪自動售貨機購買物品;
3月4日全天在工廠內工作,無外出史;
3月5日全天在工廠內工作,22時06分工廠內提艾斯小鋪自動售貨機購買物品;
3月6日7時40分—17時一直在工廠內工作,19時04分在工廠內提艾斯小鋪自動售貨機購買物品;
3月7日7時40分—19時30分一直在工廠內工作;其間,17時04分工廠外流動餐車(微信名:月月鑫)購買食品;
3月8日7時40分—12時10分一直在工廠內工作,下班后騎共享單車至禹龍駕校附近貴陽米線用餐(12時44分付款);
3月9日晨起時自覺頭痛,約10時23分騎共享單車,在十里望鎮宋莊村附近林芳大藥房購買體溫計后于10時35分返回宿舍,自測體溫38.5℃,中午在宿舍內用餐。15時左右與其工友馬某騎行共享單車前往中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請在上述時間、地點與以上人員可能有接觸或軌跡交叉的人員,第一時間向屬地鎮街、村(社區)或工作單位報告,并配合核酸檢測,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其間如有發熱、咳嗽等癥狀,要及時到發熱門診就診,就診過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向就診醫療機構如實報告旅居史和接觸史。如故意隱瞞相關接觸等情況,造成疫情傳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實健康監測等相關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個人法律責任。
(總臺記者 柴安東 劉穎超 魯子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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