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財經2月24日電 24日,國新辦就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舉行發布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表示,2021年房地產市場情況總體是平穩的。2022年,還是毫不動搖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工具和手段。
據介紹,2021年房地產市場情況總體平穩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住房成交量保持正增長。去年全年商品住宅銷售面積達到了15.65億平方米,這也是近幾年來的新高,同比增長了1.1%。
二是房價漲幅有所回落。去年70個大中城市,一手房和二手房銷售價格分別上漲了2%和1%,漲幅比2020年回落了1.7和1.1個百分點。
三是房地產開發投資保持了正增長。全年達到了14.8萬億元,同比增長4.4%。住宅投資同比增長6.4%,比固定資產投資高了1.5個百分點。
四是去化周期還處在合理區間。一般來講,去化周期12個月到18個月都比較正常,去年年底的水平是14.1個月,處在合理區間。
總體看,去年房地產市場運行是平穩的,也證明了房地產長效機制是符合規律的,是有效的。
關于2022年的總體考慮,倪虹表示,我們還是毫不動搖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工具和手段,加強預期引導,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具體四個方面的考慮包括:
一是保持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繼續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把城市的主體責任和省級政府的監督責任落實好,保障剛性住房需求,滿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繼續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
二是增強調控政策的協調性和精準性。重點是做到3個“加強”:一是加強土地、金融和市場監管等政策的協同,二是加強部、省、市的調控聯動,三是加強對城市“一城一策”政策的指導和監督。
三是堅決有力處置個別房地產企業因債務違約所引發的房地產項目逾期交付風險。這項工作是以“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為首要目標,以法治化、市場化為原則,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屬地政府管理責任,維護社會穩定,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
四是持續整治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去年,我們會同7個部門聯合開展了房地產市場三年整治行動,去年整治情況將適時發布。下一步的重點是完善市場監管新機制,大力整治房地產開發、交易、租賃、物業服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把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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