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中發[2021]42號),全面推進我省新時代老齡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新時代老齡工作的重要性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省人口老齡化形勢嚴峻,老齡工作任務繁重艱巨。據“七普”數據顯示,全省60周歲和65周歲及以上老年常住人口分別為739.6萬和497.3萬,占總人口比例分別為23.22%和15.61%,分別高于國家平均水平4.52和2.11個百分點。我省已由輕度老齡化階段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預計到2035年前后進入重度老齡化階段,將對經濟運行全領域、社會建設各環節、社會文化多方面產生深遠影響。伴隨著“60后”步入老年,新老年群體日益增長的對社會保障、健康安全、社會參與、精神文化等多元化需求與老齡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更加凸顯。搶抓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要窗口機遇期,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龍江行動,加快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刻不容緩、意義重大。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的老齡工作方針,把積極老齡觀、健康老齡化理念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推動老齡工作向主動應對轉變,向統籌協調轉變,向加強全生命周期養老準備轉變,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轉變,不斷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著力推動新時代老齡工作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委領導,多元參與。堅持黨對老齡工作的全面領導,發揮政府在規劃引領、政策調控、資金投入、制度建設和行業監管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活力和供給,推進基本養老保障和公共服務普惠化、均等化。構建社會、家庭、個人多元主體各盡其責的格局,強化輿論引導、凝聚全社會共識,形成老齡工作發展合力。
(二)堅持共建共享,融合并進。堅持尊重老年人的社會主體地位,充分發揮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積極性。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進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揚孝親敬老、養老助老傳統文化,有效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實現不分年齡、人人共融共建共享的和諧社會。促進養老、健康、文化、旅游、體育、金融、地產、家政等幸福產業深度融合發展。
(三)堅持系統思維,協調發展。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支撐體系。促進老齡事業發展城鄉協調、區域協調、事業產業協調,統籌做好老年人經濟保障、服務保障、精神關愛、作用發揮等政策目標一致、功能協調、銜接配套,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老齡社會治理體系。
(四)堅持改革創新,激發活力。以創新為引領,全面推進老齡工作理論、制度、科技、文化創新,深化養老、健康、服務及相關領域改革,破解體制機制障礙,充分激發社會資本潛力,有效釋放人才資源活力,強化科技支撐,推動數字化賦能,提升老齡工作信息化、科學化水平。
(五)堅持聚焦基層,精準發力。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突出重點,補齊短板,加強基層,著力加強老齡事業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聚焦解決老年人健康、養老“急難愁盼”問題,推動老齡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推進各項優質服務資源向老年人的身邊、家邊和周邊聚集,確保老齡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難有人幫。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推進老有所養
1.探索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依托社區發展以居家為基礎的多樣化養老服務,著力發展街道(鄉鎮)、城鄉社區兩級養老服務網絡。探索“社區+物業+養老服務”模式,推動建立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家庭延伸模式。定期巡訪獨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加強培育助餐、助潔等為老服務的專業機構并指導其規范、可持續發展。探索和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完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在全省啟動經濟困難家庭養老床位試點工作。
2.推進養老機構提質增效。通過多種形式發展機構養老,加強光榮院建設。提升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服務能力,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優化城鄉養老機構床位結構,加強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和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對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加強防范化解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風險,防止養老服務非法集資案件發生。
3.夯實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調整機制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合理提升基本養老金標準,適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加快發展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滿足老年人對養老保險待遇的多樣化需求。深入落實困難老年群體社會保險幫扶政策,切實減輕困難老年人經濟負擔。加強社保精細化管理,堅持傳統服務方式和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進一步提升為老服務質量。
(二)切實加強老年健康支撐體系,完善老有所醫
1.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的綜合連續、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布局省級老年醫療中心,采取多種形式加大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以及優撫醫院建設,建立醫療、康復、護理雙向轉診機制。加強老年醫學科建設,到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做好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項目和老年醫學人才培訓項目。強化老年健康促進行動機制創新、品牌培育及項目推進。做實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按規定做到應簽盡簽,不斷提升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城鄉社區規范健康管理服務率。加強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推進中醫藥服務走進基層。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的早期篩查、干預及分類指導,開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營養改善、老年癡呆病防治和心理關愛行動。
2.加強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和保障。依托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及具備服務能力的養老機構開展長期照護服務,探索建立從專業機構到社區、家庭的長期照護服務模式。做好失能老年人健康評估與健康服務項目。繼續推進我省國家級長護險試點工作,探索建立我省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持續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積極開展養老、家政等生活服務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知識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行業企業、院校等申報康養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暢通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職業發展通道,支持開展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推進“互聯網+護理服務”。擴大安寧療護試點,不斷提升安寧療護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3.扎實推進醫養結合。建立醫養結合工作溝通協調機制,不斷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在鞏固現有省級醫養結合試點建設基礎上,分別選拔“醫辦養”、“養辦醫”、簽約合作和延伸服務示范單位。探索“健康管家”、醫養“聯合體”、智慧醫養等本土模式。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開展簽約合作,開展面向居家、社區老年人醫療服務。合理核定養老機構舉辦醫療機構醫保限額,探索養老床位和醫療床位按需規范轉化機制。2025年年底前,每個縣(市、區)有1所以上具有醫養結合功能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
(三)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實現老有所為
1.優化老年教育供給。出臺加快推進老年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將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老年大學(學校),支持各級開放大學建設老年大學。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和各類社區教育機構開展老年教育,開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建設一批優質老年大學。鼓勵各級老年大學(學校)開發一批老年教育特色教材。依托黑龍江社區教育網加強老年教育課程建設,豐富老年教育資源。推動部門、院校、企業舉辦的老年大學面向社會開放辦學。發揮社區黨組織作用,引導老年人科學面對身體機能減退,正確對待老年期生活。
2.提升老年文化體育服務質量。組織開展深入基層老年協會或老年團體的文化藝術培訓輔導活動。開發適合老年消費群體的懷舊、紅色旅游項目。加強老年人體育協會組織建設及規范化發展。推動體衛融合,推廣中醫傳統養生健身操,推動老年休閑體育事業創新發展。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統籌老年人體育健身的場地設施建設。縣(市、區)應盤活空置、閑置資源,設置適宜老年人的教育、文化、健身、交流場所。
3.引導老年人踐行積極老齡觀。貫徹落實國家出臺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等重大改革舉措。組織開展“銀齡行動”,引導老年志愿服務組織健康發展,加強對老年志愿服務典型的選樹與宣傳推廣,探索社區低齡老人與高齡老人就近結對志愿服務模式。鼓勵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庫,為有勞動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新創業等方面的便利和服務。加強離退休干部職工基層黨組織建設,引導老黨員結合自身實際在家庭教育、家風傳承、思想引導、精神關愛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四)著力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助力適老共享
1.加大老年人權益保障力度。擴大老年法律援助覆蓋面,提供精準服務。推進公證“助老”、“惠老”工作,簡化辦證流程。延伸律師服務領域,依法維護老年人權益。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權等矛盾的預警、排查、調解機制,嚴厲打擊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建立老年人綠色通道。針對老年人案件多由家庭矛盾引發的特點,推動各級法院成立家事審判庭或者家事案件合議庭,不斷加強涉老年人訴訟案件調解力度。對于涉罪老年人主觀惡性不深、社會危害性較小的案件,積極作出不批捕決定。
2.推進適老環境建設。將適老設施、無障礙設施建設作為城鎮老舊小區完善類改造的重要內容,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時統籌推進。各地要研究制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支持政策,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支持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改善老年人居住條件。嚴格執行完整居住社區有關建設標準,至2025年新建居住社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全覆蓋,既有老舊小區通過改造等方式逐漸提高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重點為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老殘一體家庭優先改造。持續推進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開展全國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活動,將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情況納入文明城市評選的重要內容。積極開展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創建。持續推動“智慧助老”行動,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方便老年人出行、就醫,并加強老年人數字技能教育和培訓,提升老年人數字素養,主動融入數字化時代。
3.營造尊老敬老助老社會氛圍。組織開展“敬老文明號”創建活動、“敬老月”和老年節宣傳活動、應對人口老齡化省情教育。加大“一法一例”宣傳、執法力度,讓老年人學法、知法、懂法、用法,提升老年人守法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推廣老年人憑身份證享受優待政策,切實落實老年人社會優待。發揮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作用,加大對孝親敬老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與輿論引導。大力開展為老志愿服務,將為老志愿服務納入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和高校學生實踐內容,組織開展青年志愿服務活動和面向老年人的普法維權志愿服務活動。
(五)加快培育銀發經濟,釋放市場紅利
1.加強規劃、標準等基礎性工作。按照做好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貫徹落實工作要求,積極推進年度重點工作,完成目標任務。統籌落實“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推動老齡事業、老齡產業及養老服務業發展。實施養老服務標準化提升工程,制定養老服務領域相關標準,為全省服務發展提供標準支撐。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專項行動及試點建設,加強標準的宣傳實施。實施特色養老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培育以銀發經濟為主題的示范園區,打造一批旅居康養示范基地、特色小鎮。依托“黑龍江天鵝頤養聯盟”,積極發展候鳥旅居式養老。對“七普”數據進行開發利用,組織開展養老產業課題研究工作。
2.激活老年用品和服務市場。各地要推動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及老年用品行業規范化、適老化發展。鼓勵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老年用品的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成果轉化及應用推廣。積極落實推動“數字龍江”建設,加大對生產健康養老產品的電子信息制造企業支持力度,培育省內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支持開發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監測設備、智能養老監護設備、家庭服務機器人等智慧健康產品。鼓勵開辟老年用品展示、體驗場所,發展老年用品租賃市場。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老年人健康保險產品。加大對老年保健用品市場監管力度,維護老年人消費權益。
四、強化老齡工作發展措施
(一)切實加強黨對老齡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將老齡工作重點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民生實事項目,納入工作督查和績效考核范圍。綜合運用應對人口老齡化能力評價結果,做好老齡工作綜合評估。
(二)理順健全老齡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行政、部門密切配合、群團組織積極參與、上下左右協同聯動的老齡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定期召開老齡辦、老齡委、老齡工作會議。協調解決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的突出問題,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項部署落地到位。各級老齡委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溝通,密切協作,把涉老工作落實到位、責任到人。各級老齡辦要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建立業績考核、經驗交流、督辦反饋等工作制度。建立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老齡工作網絡,建立與人口老齡化形勢及老齡工作任務相匹配的機構、崗位及人員。充分發揮基層老年社會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作用,服務基層老齡工作。
(三)確保老齡事業的資金投入。適應老齡事業發展的資金需求,完善老齡事業發展財政投入政策,統籌老齡事業發展,用好有關資金和資源,積極支持老齡工作。“十四五”期間,各級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按照不低于55%的比例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要建立多元化籌資機制,積極鼓勵社會資金、慈善捐贈支持老齡事業發展。要制定優惠政策,積極引導民營資本和外來資金投資興辦老齡產業。
(四)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完善用電、用水、用熱、燃氣、有線電視、固定話費等配套政策,支持養老產業發展。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承擔照料責任。對贍養負擔重的零就業家庭成員,按規定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支持老年人福利類項目建設及民辦養老機構發展,督促指導各地及時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津貼補貼。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五)加強老齡科學研究。組建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老齡專家委員會,推進專家在老齡工作中決策咨詢作用。老齡工作委員會各專項工作小組要發揮作用,成為老齡工作特色創新高地和政策研發中心。探索建立全省老齡事業統計和發布制度。加強與研究機構和高校合作,借助省科技廳、省統計局、省社科聯科研平臺,開展老齡工作聯合調研,促進成果轉化。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建設適應新時代老齡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社會服務、經營管理、科學研究人才和志愿者隊伍。用人單位要切實保障養老服務人員工作待遇,建立基于崗位價值、能力素質、業績貢獻的工資分配機制。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參照執行基層醫務人員相關激勵政策。
頭條 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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