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持之以恒糾“四風”樹新風,日前,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哈爾濱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向生元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2年12月至2019年2月,向生元借傳統節日、兒子結婚等時機,違規收受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折合人民幣116.55萬元。向生元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2月,向生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支隊長馬為民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2013年1月至2020年8月,馬為民借傳統節日、住院治病、女兒結婚等時機,違規收受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35人禮金、消費卡,折合人民幣89.5萬元。馬為民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0月,馬為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房地產案件審判庭原庭長馬韌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等問題。2012年12月至2020年1月,馬韌借節日之機,違規收受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8人禮金、消費卡,折合人民幣12.2萬元。馬韌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4月,馬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通河縣交通運輸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閔立新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9年至2020年,閔立新任通河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借節日之機,5次違規收受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煙、酒、土特產等禮品,折合人民幣5200元。閔立新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4月,閔立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哈爾濱市公路客運總站原總站長董立波公款旅游問題。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董立波任哈爾濱市公路客運總站總站長期間,先后3次借參加會議之機,改變行程到貴陽、重慶、南京等地旅游,違規核銷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6001元。2020年12月,董立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責令退回。
(哈爾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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