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劉暖曦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并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江秋蓮表示,賠償金額并不重要,關鍵是用法律還原了江歌被害的真相。據悉,江秋蓮表示會把賠償款捐給失學兒童。
她還表示,針對詆毀女兒名譽的人,接下來也將繼續提起訴訟。記者注意到,此前已有網民因侮辱誹謗江歌母親判獲刑。
江歌的慘案發生在2016年,被害人江歌在日本留學期間被其室友劉鑫(現已改名劉暖曦)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該案在國內引發的廣泛的關注。網絡上逐漸也出現了很多聲音,其中就包括被告人譚斌通過其新浪微博賬號發布了很多關于江歌案有關的文章和漫畫。而后,江秋蓮以侮辱罪、誹謗罪向法院起訴譚斌。
根據《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誹謗的事實,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等情形就構成犯罪。
2018年2月25日,譚斌通過其新浪微博賬號發布他人創作的系列漫畫,公然丑化江秋蓮形象,侮辱江秋蓮人格。經公證,該系列漫畫瀏覽數為24600余次……
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江歌母親江秋蓮以侮辱罪、誹謗罪將網民譚斌訴至法院,該案現已二審宣判,譚斌被判決犯侮辱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據媒體報道,在江歌案之后,江歌媽媽江秋蓮一面獨自面對失去女兒的痛苦,一面用法律武器來維護女兒和自己的清白,已連續將多個網暴侵權者告上法庭。
評論區不少網友表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支持江媽媽繼續起訴: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張小松)綜合中國新聞網、新京報我們視頻、黃埔檢察、央視新聞、中青報官微此前報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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