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異常嚴峻,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東興市是邊境口岸城市,外防輸入壓力增大。為全面落實中央、自治區、防城港市和東興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嚴防疫情通過沿海一線輸入,嚴格落實“非必要不出海”要求,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東興市決定實行最嚴格邊海船舶及采捕人員管控措施。東興市疫情防控指揮部7日發布關于加強疫情期間邊海船舶及采捕人員管控的通告,內容如下:
一、管控對象
取得船證并安裝有定位監控系統的漁船、漁業輔助船和相關的從業人員,以及出海采捕作業的群眾。
二、管控范圍
東興市管轄海域和沿海村。
三、管控時段
2022年1月8日至3月15日,每日21時至次日7時。
在管控時段內,嚴禁以上船舶及人員在管控海域內從事航行、生產作業、過駁等行為;出入沿海村屯的人員需提供每周兩次核酸檢測報告和村(社區)同意出入的證明。
四、管控事項
(一)出海作業審批報備制度
在非管控時間內,以上船舶出海生產前必需報備,從指定地點出海。沿海村民出海開展圍捕魚、釣魚、挖耙螺等作業時,一律到村(社區)報備出海目的、路線等,不符合疫情管控措施的,一律不予出海;符合疫情管控措施的到村(社區)做好登記,并由村(社區)統一發放通行證;船舶出海要落實報備(審批)制度,涉漁船舶須向所在村(社區)報備。報備信息包含:進(出)碼頭時間、事由、作業海域和隨船人員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接觸船舶等。所有出海船舶須自覺接受海警、漁政、公安、海事等有關執法機構檢查。
(二)出海作業結束歸來閉環管理
出海作業結束后,從同一地點上岸,并報告出海作業行程軌跡,交回通行證。對不履行報告義務和刻意隱瞞行程,造成疫情防控漏洞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在允許海域范圍內進行出海作業人員工作期間嚴格執行集中居住措施,實行作業場所與集中居住地之間“兩點一線”閉環管理。出海作業人員必須完成全程疫苗接種,否則不得出海作業。作業結束后到指定地點集中居住,嚴格實施每周2次核酸檢測,期間可繼續出海作業。若需返程回家,須進行7天集中隔離,其間開展3次核酸檢測,回家后實行7天健康監測管理,其間所產生的費用一律自理。
(三)加油、售油以及維修保養嚴管嚴控
嚴禁加油站違規銷售散裝汽柴油,嚴禁為三無船舶、大功率摩托艇(大飛)提供加油、售油及維修保養服務,一經發現一律嚴懲不貸。
(四)未在規定時間內審批通過的船舶,一律按“三無”船舶處理,予以扣押沒收,統一拆解銷毀。
(五)船舶疫情防控“十個嚴禁”
1.嚴禁私自搭載或者雇用境外員工、“三非”外國人在船上工作及參與偷渡國的違法犯罪行為;
2.嚴禁船舶越界、進入敏感海域航行作業、停泊國外港口;
3.嚴禁船舶海上過駁、轉渡人員及從事載客、運輸貨物等非漁業生產作業行為;
4.嚴禁船舶私自更換船員、搭載未報告的其他人員出海;
5.嚴禁海上與外籍船舶靠泊、船員違規上岸及進行人員接觸;
6.嚴禁搭載或者雇用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種程序及出現體溫≥37.3℃、干咳、呼吸困難、乏力、嗅覺味覺減退或喪失、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腹瀉等癥狀人員;
7.嚴禁凍品走私等違法違規交易行為;
8.嚴禁未按規定審批報備船舶出海生產作業;
9.嚴禁海上船舶私自安裝、關閉、拆卸定位監控系統;
10.嚴禁海上船舶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不報重要疫情防控信息。
五、“十個一律”懲戒措施
對違反疫情防控期間船舶管控“十個嚴禁”者,堅決采取“十個一律”懲戒措施。
(一)一律曝光公示震懾。對偷引帶人員,在本人住所及其生活所在村(社區)公開欄等公共場所張貼違法人員通告。
(二)一律從嚴從緊政審。對偷引帶人員,在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拔任用等,一律從嚴審核。
(三)一律停止發放補助。對偷引帶人員,一律停止發放邊民補助、政策性優惠補貼(助)。
(四)一律取消獎補資格。對偷引帶人員個人所在自然屯(村居民小組存在不作為、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一律取消當年向上申請項目資金、財政獎補,一律取消當年年度各項評選資格。
(五)一律執行打財斷血。對偷引帶人員個人的銀行賬戶、網銀,依法凍結;手機通信、寬帶網絡等業務一律關停;對偷引帶人員所獲贓款贓物一律沒收,對用贓款購置(建設)的房屋、車輛等依法進行查封、沒收;對偷引帶及涉私人員的違建建(構)筑物,一律予以拆除。
(六)一律列入失信人員。對符合信用懲戒條件的,一律暫停本人辦理公司、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已辦理的營業執照要列入經營異常名單。
(七)一律沒收作案工具。對運送偷越國(邊)境人員的車輛、工具等一律依法沒收。
(八)一律查封容留場所。對故意藏匿偷越國(邊)境人員的房屋、酒店等場所,一律實施查封。
(九)一律強制自費隔離。對偷引帶人員及其接觸的直系親屬一律強制實施“21+7”自費隔離措施。
(十)一律依法依規處理。疫情防控期間,實施妨害疫情防控違法行為的,違反出入境管理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處以罰款、拘留;實施偷越國(邊)境和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等妨害國(邊)境管理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從嚴、從重判處刑罰。
六、在本公告前已出海,因疫情滯留在境外的人員必須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報告村(社區),通過口岸綠色通道正規入境,否則將依法從嚴處理。舉報電話:東興市江平鎮人民政府0770-7227101,東興市東興鎮人民政府0770-7682240,東興市農業農村水利局漁政大隊0770-7673098。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總臺記者 唐偉強 岑通 沈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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