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告第520號
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的有關規定,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我國藏南地區部分地名進行了標準化處理。現正式公布第二批增補藏南地區公開使用地名(共15個)。
增補地名分布圖
民 政 部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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