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作為開啟美麗中國典范建設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規劃,《規劃》被列為深圳市重點專項規劃之一,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市委批準同意后頒布實施。
對標對表,科學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藍圖
《規劃》作為先行示范區生態環境領域第一階段“施工圖”,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 在深圳4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要求,科學謀劃深圳生態環境領域兩個階段的目標愿景:
到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形成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環、可持續的綠色低碳發展方式,以先行示范標準推動碳達峰邁出堅實步伐,大氣、水、近岸海域等環境質量持續提升,城市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增強,基本建立完善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到2035年,建設成為可持續發展先鋒,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一流水平,“綠色繁榮、城美人和”的美麗深圳全面建成。
高標要求,構建具有深圳特色的指標體系
《規劃》圍繞2025年深圳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總目標,按照科學可達、適度加嚴的原則,構建了一套具有深圳特色的指標體系,涵蓋綠色低碳發展、環境質量改善、環境風險防控、生態保護修復4大方面共19項指標。《規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致力于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生態環境問題,設置了“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河湖生態岸線比例”等深圳特色指標。
在綠色低碳發展方面,以碳達峰、碳中和引領綠色發展,努力在碳達峰、碳中和方面走在全國前列,指標繼續保持國內領先水平。到2025年,萬元GDP水耗降至6立方米以下。
在環境質量改善方面,涵蓋大氣、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聲環境等全要素環境指標,按照持續向好、自我超越的要求,以更高標準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其中,大氣質量在當前全國領先基礎上再向國際一流邁進,到2025年,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18微克/立方米,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7.5%以上;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不低于80%,全市達到或好于Ⅲ類優良水體河長占比力爭達到80%;近岸海域水質優良面積比例達到52%以上,東部海域和紅海灣海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
在環境風險防控方面,環境風險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環境健康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7%以上,工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率穩定在100%。
在生態保護修復方面,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穩固,區域性生態系統結構改善和功能持續提升。到2025年,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降低,森林覆蓋率不低于37%,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40%,河湖生態岸線比例提升至65%。
先行示范,系統謀劃務實舉措和重大工程
打造“特區文化”品牌,率先構建綠色系列評價地方標準體系,推進生態環保全民行動。以建設美麗灣區為引領,探索推動深港兩地環境標準銜接,加強深圳都市圈立法協同、政策銜接、治理聯動、執法聯管等實踐探索。深度參與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一帶一路”國際綠色科技創新產業園、綠色技術創新孵化基地和綠色產業技術合作平臺建設,推進環境技術轉移轉化,為全球環境治理貢獻深圳力量。
《規劃》按照問題、癥結、對策、落實“四個在哪里”的工作要求,務求真正找到解決問題、接地氣的實招。對標美麗中國典范和美麗灣區建設,識別4大方面的短板,針對性地設置五大板塊內容、48類任務措施,配套提出24大領域共95項重大工程項目。
一是加快綠色發展轉型,打造綠色低碳城市標桿。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以降碳為總抓手,加快推進碳排放達峰行動,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推進國家碳監測評估試點等一批低碳試點示范,率先開展氣候韌性城市建設。加快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實施前沿和關鍵核心綠色技術攻堅,創新綠色金融服務,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綠色領軍企業,高標準推進光明科學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等國家級平臺綠色發展。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提升生態環境品質。聚焦“減污”工作主線,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以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為主線,全面整治工業源、移動源、城市面源,率先推動臭氧穩定步入下降通道。構建全收集全處理治污體系,率先實施全河段達標治理,依托千里碧道建設推進水生態修復,探索深圳特色的生態美麗河湖體系。堅持陸海統籌,實施入海污染總量控制,率先探索建立河口海域生態環境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海上環衛”制度,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加快推進美麗海灣建設。協同推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行土地流轉全生命周期土壤環境監管,強化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
三是著力追求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維護城市環境安全健康。夯實“四帶八片多廊”的生態安全格局,實施綠地、林地、河湖水系、濕地等生態修復工程,實施“山海連城”計劃,營造藍綠開敞空間。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機制,加強遺傳多樣性保護,有效防范生物入侵。深化國家“無廢城市”試點建設,強化固體廢物安全利用處置,全面提高環境風險防控和環境應急處置能力。率先推進環境健康管控,加強噪聲源頭預防和監管,完善光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管控機制,為市民營造出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
四是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創新,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以綜合改革試點為抓手,加快重點領域改革創新,全鏈條構建具有深圳特色的生態環境法規體系。探索建立深圳生態環境標準建設管理機制,構建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生態文明評價考核體系,創新污染治理模式,完善環境治理價格機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構建最嚴格的執法監管體系,健全全要素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構建海陸一體的生態氣候監測體系,打造國內領先的生態環境智慧管控平臺,推進生態環境治理“一網統管”。
五是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動生態環境共建共治。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
守正創新,探索超大型城市環境治理模式
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規劃》突出體現三大特點:
一是突出對標國際先進。對照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目標,選取18個國際先進代表城市為參照。在指標方面,從環境質量、自然生態、綠色發展、綠色生活等方面對標找差距,針對深圳實際,有條件突破的方面,自我趕超、引領示范,加快追趕國際一流;在任務方面,充分借鑒國際先進城市的新理念、新做法,將適應氣候變化理念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中,重視運用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
二是突出系統全面治理。與“十三五”規劃相比,本次《規劃》由人居環境管理向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轉型,統籌生態環境全要素、全領域、全鏈條,進行整體保護、宏觀管控、綜合治理。突出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強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的協同治理,強化PM2.5和臭氧的協同控制,加強陸海統籌、水岸聯動和全流域治理,加強土壤—地下水的污染協同防治,強化各類固體廢物的協同處置和安全利用,強化監測評估、監督執法、督查問責的閉環管理。
三是突出制度支撐保障。《規劃》努力探索符合超大型城市特點和規律的治理新路子,系統謀劃6大領域33項改革創新舉措。從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反復出現的環境問題出發,拿出更多改革新舉措,如將施工噪聲、固廢處理處置、企業環保責任等問題的解決作為重要內容。同時,注重改革引領性,圍繞減污降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等中心工作,瞄準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精準提出政策保障措施,如探索開展重大決策和重大產業布局環境影響評價、完善清潔能源供應機制、探索建設深圳特色碳普惠制度等。
為確保《規劃》順利實施、穩步推進,深圳正在配套制定實施方案,并按年度分解落實,明確任務分工,確保規劃目標任務有計劃、按步驟得以落實。
(竇延文)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
頭條 21-12-07
頭條 21-12-06
頭條 21-11-30
頭條 21-11-26
頭條 21-11-25
頭條 21-11-24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8
頭條 21-11-18
頭條 21-11-17
頭條 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