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2月19日浙江省寧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介紹,自12月19日15時起,解除鎮海區除封控區和管控區外臨時封閉管理措施,鎮海區應急響應等級從I級調整為Ⅱ級。
寧波市鎮海區內城市客、貨運正常通行,公交班線15時起逐步恢復運行,軌道交通20日起恢復運營(清水浦、五里牌、楓園三個站點暫停上下客)。
不再執行每戶兩天一人外出采購生活物資的規定。
各類商貿服務業、企業有序復工復產,中小學恢復教學。
各村(社區)繼續管好“小門”,全區文化、體育、娛樂、景區、宗教等人員集聚場所繼續關停,養老機構繼續暫停探視,零售藥店一律不得銷售退熱、抗生素等藥品,居民外出需佩戴口罩,人員相對集聚的工作場所,必須每天兩次全域消毒,規范處置垃圾。
進入醫療機構、商超、農貿市場飯店等公共場所,必須嚴格落實測溫、掃碼、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各類大型聚集性活動,會議、培訓等盡量采用線上方式,確需舉辦線下活動的,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聚集性活動的主體責任,會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仔細做好人員的健康排查,嚴格落實各項防控規定。50人以上的會議和活動,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處置方案,向區防控辦報備。“紅事”繼續停辦,“白事”一律簡辦。
(總臺記者 曹美麗 王建帆 吳文軒 李唐)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
頭條 21-12-07
頭條 21-12-06
頭條 21-11-30
頭條 21-11-26
頭條 21-11-25
頭條 21-11-24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23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9
頭條 21-11-18
頭條 21-11-18
頭條 21-11-17
頭條 21-11-16
頭條 21-11-16
頭條 21-11-15
頭條 21-11-15
頭條 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