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甘肅省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相關舉措進行發布。2020年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標準。
今年8月,甘肅省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2020年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對全省醫療保障工作從健全待遇保障機制、完善醫保支付管理、加強基金監督管理、加強經辦管理服務、做好組織實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根據《通知》,甘肅省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貼440元,省市縣財政按相關文件要求明確的標準共同分擔110元。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大病保險籌資按照每人每年90元標準實施。
甘肅省明確了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0%,全面落實大病保險政策,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以及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推進談判藥品落地,進一步提升了參保群眾醫療保障水平。甘肅省積極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實落細困難群眾救助政策,分類資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居民醫保,確保了困難群眾應保盡保。
此外,甘肅省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的事前、事中管理,加快推進全省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探索緊密型醫療聯合體總額付費試點,完善醫保總額管理和重大疫情醫保綜合保障機制。甘肅省積極推動市州范圍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減少群眾“跑腿墊資”,方便群眾看病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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