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不同群體之間的養老金水平差距確實比較大,比如對于一些擁有高級職稱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很多人的退休工資都可以達到七八千塊錢甚至上萬塊錢。
而對普通企業退休員工來說,他們一個月的退休工資可能只有兩三千塊錢,甚至1000多塊錢。
對這種養老金之間的差距,很多人都建議向低養老金人群傾斜,比如提高低養老金人群的上調幅度,減少或者停止高養老金人群的上調幅度。
而且在現實當中,各省份每年在進行養老金方案調整的時候,確實會重點向那些企業退休人員傾斜,比如2020年按照人社部文件要求,全國養老金總體上調幅度大概在5%,但各個省份在實際執行的時候都會重點向企業退休人員傾斜,企業退休人員有些人可以上調7%~8%,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比較高的,有可能只上漲3%~4%之間。
這種做法可以縮小企業退休人員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之間的差距,但短期之內想要完全縮小差距,甚至沒有差距,我覺得不太現實。
而且從實際情況來看,雖然機關事業單位只上調3%左右,但因為他們的基數比較大,所以他們上調的絕對值有可能比企業職工上調的絕對值還要高,所以差距還有可能進一步拉大。
對于這個問題,有些人可能建議對于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的每年應該上調30%,而對于養老金高于6000塊錢的直接不上調,對這種建議,我相信那些養老金低2000塊錢的人群肯定會100%同意的,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這種做法根本不具備可行性。
首先、短期之內大幅上調企業職工養老金,各地方財政承受不起。
目前我國養老金來源有三部分構成,一部分個人養老金余額,一部分是社保基金統籌,還有一部分是政府補貼,如果短期之內想要大幅提高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人群的養老金比例,要么從養老金基金當中支出,要么通過政府補貼。
但不管哪一種方式實施的難度都非常大。一方面是目前我國很多省份的養老金基金都比較吃緊,甚至有部分省份出現入不敷出的情況,所以想通過養老基金來大幅上調養老金,不太現實。
而通過政府財政補貼這種方式也不太現實,畢竟目前很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都比較有限,在有限的財政收入當中還要用于各項開支,不可能把大比例的財政用來補貼養老金的。
所以短期之內想要大幅度提高2000塊錢以下養老金人群的退休金,我認為不太現實。
其次、大幅提高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人群的養老金,而停止6000塊錢以上養老金的上調,會挫傷大家繳納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我國養老金遵循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機制,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鼓勵那些有能力的人多交養老保險,然后到老了之后可以領取更多的退休金,這對于鼓勵大家繳納更多的養老金,充盈社保基金是非常有幫助的。
假如現在對于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的人群大幅提高30%,而6000塊錢以上的人群不再上調,那么對于那些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的人來說,上調之后,養老就就接近2600塊錢,如果再加上2000塊錢到6000塊錢之間的調整部分,只需要幾年時間,他們的養老金就有可能達到三四千塊錢。
如果有這么好的事情發生,那我覺得很多正在交養老保險的人都不會交更多的養老金的,大家都會按照最低的養老金檔位來繳納養老保險,畢竟不管我交納多少,反正到6000塊錢以上都不上調了,而就算我交得再少,只要養老金低2000塊錢都可以上調30%,最后我的養老金跟那些繳幾千塊錢的人可能是差不多的,那我干嘛要交更多的養老金呢?
而一旦大家繳納養老保險的積極性降低了,那么社保基金就會面臨很大的壓力,甚至有可能出現社保虧空的情況,這對社保的長遠健康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最后、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大幅上調30%,沒法做到公平公正。
如果大幅提高那些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的人群養老金,那么這里面提高的幅度大部分不是個人繳費的,而是由社會統籌或者財政進行補貼。
既然由社會統籌或者財政補貼,那么這種權利應該每個居民都可以享有,那是不是意味著幾億農民同樣也可以享受這樣的權利呢?要知道目前很多農民即便交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個月養老金也只有一兩百塊錢而已。
如果給那些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的人群大幅提升30%的養老金了,那么是不是應該給符合條件的農民發放幾百塊錢的養老金呢?
所以從社會公平的角度來看,單獨對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的人,大幅提升30%的養老金是沒法做到社會公平的。
因此,養老金低于2000塊錢的人想要大幅提升30%的可能性完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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