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濟南一名老漢在酒后,就騎著自行車主動找民警問起這個問題,結果……老漢因為醉酒駕駛自行車被罰款50元。
老漢醉酒騎行被查
3月22日下午,濟南歷下交警大隊六中隊民警,在查處一違法駕駛人時,一老人騎著自行車停到民警身邊,對民警說:你看我這樣行不行,行不行?
民警發現,老人滿身酒氣,說話也不利索。隨即詢問老人是不是喝酒了,并要求老人下車接受調查。此時老人卻拒不接受調查,聲稱要回家去,在路邊吵吵鬧鬧,民警隨即將其依法傳喚到中隊進行處理。
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
經呼氣測試,老人每呼氣測試值為123mg/100ml,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
許多網友看了這條新聞
驚呼:什么?
原來醉酒騎自行車也算犯法?
其實,早在今年1月的時候,就有人醉酒騎自行車闖紅燈,被罰了100元。不少網友當時還戲稱他為“2018年騎自行車被罰第一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第三項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不得醉酒駕駛;
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民警提示:
不管什么出行方式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醉酒駕駛非機動車也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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