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每一天都是值得珍惜的,每個人生在這個世界上,都有享受自由的權利。你是否能想象,一個人被無辜地剝奪了27年的青春年華,是一種什么樣的感受呢?前段時間,江西的張玉環事件在網上引起了很大的熱議。張玉環在27年前被當地法院定性為殺人犯,警方通過嚴刑逼供逼得他認下本不是自己的罪名,在長達27年的申訴后,張玉環終于被無罪釋放,走出了監獄的大門。
張玉環剛出獄的時候,大家最關心的也是就他的善后問題,國家到底能夠給他多少的賠償。起初,律師幫他爭取到了700余萬的賠償,大家對于這個數字都沒有什么疑問,覺得都是應該的,畢竟丟掉了27年的青春,是用錢買不回來的。而最近,張玉環又把這個數字加到了2234萬,這也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一部分網友覺得,不管是多少錢都支持,因為這種傷害是金錢遠遠補償不了的,應該多賠償一點,以后這種事情才會少發生一點。也有一部分網友覺得張玉環是在獅子大張口,27年2234萬,一個月6.8萬,這還是有點說不過去的。
代理律師詳解
為何申請2234余萬元賠償金
據張玉環代理律師羅金壽向記者介紹,目前,法院已經接受了相關材料,將會在未來幾天給予反饋立案的通知。至于提交材料之后的關鍵性進展,羅金壽表示:“后續還要根據法院的具體通知再往下進行。”
對于賠償金額2234余萬元,代理律師羅金壽介紹,數額分為五個部分: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元;索賠健康權賠償金及后續治療費100萬元;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1564.5元;近27年來伸冤合理費用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各項共計人民幣22343129元。賠償金額主要依據《國家賠償法》規定,同時考慮到張玉環及張玉環家人近27年的伸冤具體情況進行劃分。
羅金壽律師介紹,索賠中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這四個部分是按照《國家賠償法》進行計算。
第五部分伸冤費用100萬則是根據張玉環及家屬伸冤近27年的具體情況進行估算:“由于時間線拉得很長,很多費用也沒有具體精確的記錄,我們按照一共27年,每年3萬元左右進行大體估算,最終得出伸冤費用100萬元的結論。”
對于這個賠償金額,張玉環本人和律師達成了共識,他認為2234萬余元的索賠費用合理,并把相關事宜全權交由律師羅金壽等人進行代理。
雖然張玉環無罪釋放,那么真兇到底是誰?是否還要進行重新調查?羅金壽律師介紹,由于卷宗對案件的記載沒有明晰線索,真兇是誰依然撲朔迷離。“至于追查真兇,按照理論上來講,是要繼續進行偵破的,畢竟張玉環目前無罪。但是具體情況要當地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進行協調,再對該案件進行重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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