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發給環衛工過期瓶裝水防暑降溫 系廠家作為慰問品贈送 相關清潔公司:已召回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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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把過期的瓶裝水發給環衛工?”市民張先生反映,自己的母親是一名環衛工,3日晚上,他發現環衛公司發放給母親的防暑降溫瓶裝水過了保質期。對此,環衛公司稱,水的質量沒問題,“廠家的生產日期鋼印出了問題”。
張先生的母親就職于武漢市某清潔有限公司,負責洪山區南湖某片區的衛生清掃工作。上周六晚上,他的母親帶著一整件共計12瓶瓶裝水回了家,說是公司發給她的防暑降溫物資。然而,他仔細一看,看出了問題。
記者從張先生提供的圖片上看到,瓶裝水生產日期是2018年7月25日,保質期標注為12個月。生產商是“賓川縣雞足山明泉有限責任公司”。
5日,記者致電該清潔有限公司。公司一名穆姓負責人則介紹,8月初,公司一共向環衛工發放了300多件防暑降溫瓶裝水,這些瓶裝水是該廠家贈送給環衛公司的慰問物資。發放瓶裝水后,公司一名環衛班長發現瓶裝水過期,并向環衛公司進行了反映。環衛公司咨詢廠家得知,是生產日期的鋼印出了問題,瓶裝水質量沒有問題,并稱有瓶裝水質量檢測報告。
該負責人稱,由于質量檢測報告太專業,他們也看不懂。廠家這批水是作為慰問品贈送的,他們出于善意,選擇相信廠家。記者提出能否查看上述質量檢測報告,該負責人稱,相關照片已經找不到了。記者撥打瓶裝水標簽上多個電話聯系廠家,均未接通。
該負責人稱,5日下午,公司已經將這批瓶裝水召回并銷毀,并向環衛工們表達了歉意,且將通過正式采購流程,重新為環衛工們采購一批鹽汽水。
記者就此采訪洪山區城管局,該局相關負責人稱,該清潔公司是一家市場化運作的環衛公司,負責洪山區部分道路的清掃作業,不屬于洪山區城管局的下轄環衛隊伍,洪山區城管局僅對其進行業務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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