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粉成為“網紅”,在校大學生彭某在微信、知乎等平臺大量發布八卦新聞。而他連續寫了多篇描述楊冪與其他女藝人互撕互黑、塑料姐妹情以及質疑楊冪買熱搜的文章惹惱了楊冪,將其告上法院。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法院認定彭某侵犯楊冪名譽權,判令其從后臺刪除相關文章、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楊冪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及取證的公證費16000元。
1994年出生的彭某是上海一所大學的在校生。微信公眾號“劉空青”、知乎平臺“劉空青”、新浪微博“空青社”等都是他注冊的自媒體,大量發布明星八卦文章,其中不少內容都是針對楊冪的。比如,彭某發布以《楊冪唐嫣爭斗戰》為標題的連載稿件中稱:“獨家扒皮楊冪和唐嫣這對中國好閨蜜是如何從相親相愛走向水火不容互黑的。”
楊冪認為,彭某通過其注冊的自媒體大量發布她“買水軍、買通告”“與閨蜜水火不容互黑”“國際冪特別會背后插刀的,比方說點贊黑閨密微博”等虛假、貶損、誹謗性信息,已嚴重侵害了她的名譽權。楊冪將這些文章的發布情況全部公證,隨后向法院提起訴訟。
除要求刪除相關文章,并書面賠禮道歉、公開澄清事實之外,楊冪還要求彭某賠償其經濟損失1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及取證的公證費16000元。
判決書中記載,彭某自稱長篇累牘的撰寫涉及娛樂圈藝人稿件目的是打造“網紅”,吸粉,博取關注。他先是表示自己的文章寫的都是客觀真實情況,或經合理查證,有理由確信為真的內容。即使某些事實無法查明或不便查明,但涉及的事實也不是他自己憑空捏造的。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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