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頂山市新華區三七街一家鹵肉店因在制作、出售的鹵肉中非法使用“亞硝酸鹽”作為添加劑,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硝”,被平頂山市公安局礦工路派出所查獲,鹵肉店老板薛某也因涉嫌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據礦工路派出所治安大隊辦案民警楊警官介紹,近日,新華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該大隊轉來案件線索,位于西市場街道三七街的某鹵肉店出售的熟牛肉、雞雜等鹵制品含有的“亞硝酸納”指標明顯超標。12月19日,治安大隊與新華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執法,對該鹵肉店進行突擊檢查,當場在后廚查獲尚未使用完的“硝”150克,并提取了部分正在出售的鹵肉樣品進行檢驗,鹵肉店老板薛某被控制并被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過訊問,薛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調查,薛某今年31歲,河南省寶豐縣人,長期在平頂山市三七街經營一家鹵肉店。據薛某供述,5年來,他明知“亞硝酸鹽”對人體有害,國家明令禁止作為食品添加劑,在非法利益和僥幸心理的驅使下,他還是昧著良心在制作鹵肉時非法使用“硝”作為添加劑。自從掌握了這一“秘方”后,他家的鹵肉果然顏值高、口感好,客人絡繹不絕,生意十分紅火。
經專業機構檢驗,在薛某店內提取的鹵肉樣品中“亞硝酸鹽”殘留含量為65mg/kg,遠遠超過了國家安全標準。目前,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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