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浙江瑞安一名男子持刀入校殺害一名小學生。據瑞安市公安局通報,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的女兒19日與同校的十歲男生葉某發生口角,眼部被打致疼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林某某心生怨氣,21日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將葉某殺害。此前微博上有謠言廣為流傳:該男子殺人是因為女兒眼睛被該男生戳瞎。
孩子之間磕磕碰碰,產生小矛盾,本是再普通不過的糾紛。即便孩子在磕絆中吃了虧,受了委屈,家長原本也有多種妥善解決爭端、為孩子討個說法的途徑,比如找學校、找對方家長,乃至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等。而林某某卻因為孩子之間的口角,對年僅十歲的小學生連砍數刀,將其殘忍殺害,如此暴行慘絕人寰,令人發指。這起惡性刑事案件導致了兩個家庭的悲劇,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剛剛過去的中秋佳節,遇害男孩的家人不僅沉浸在喪親悲痛中,更飽受著謠言刺痛。這些謠言將事件起因編造為女孩眼睛被男生戳瞎,并把只有十歲的小男孩污化為“校霸”形象,使得不少網民認為受害男孩“活該”,紛紛對男孩及其家人進行攻擊。在一篇流傳甚廣的網文中,一名認證身份為律師的作者甚至在前述謠言的基礎上,將行兇者的殘忍暴行詮釋為“爸爸的愛太深沉,深沉到為了女兒痛下殺手”,為男子的暴行戴上了正義的光環。
對近年來發生的重大刑事案件背后的輿論狀態進行梳理,不難發現,影響較大的惡性刑事案件發生后,往往就會有謠言四起。這些謠言為兇手編織了一個個正義光環,有的將兇手虛構或夸大為蒙冤未雪者;有的將兇手標榜為“替天行道”的英雄;有的為兇手狡辯出各式各樣合理化、合法化的理由;有的對受害者惡意中傷,或者抓住受害者的一些瑕疵、過錯無限放大,進行污名化、妖魔化處理。
這些謠言的炮制者,有的可能只是誤聽了小道消息,以訛傳訛;有的可能是為了出風頭或滿足虛榮心,或者為了吸引眼球而危言聳聽;有的則是別有用心,旨在為兇手開脫罪責,為了讓他們減輕處罰、逍遙法外而制造輿論,給司法機關施壓;有的則可能居心險惡,試圖通過個案中的造謠傳謠,營造出法律不保護“好人”的幻象,攻擊我國現行司法制度,動搖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賴與信仰。
實際上,無論謠言來源于何處,無論出于何種初衷,都模糊了正義與邪惡本該涇渭分明的邊界,傳播了施暴有理、行兇無罪的錯誤價值觀。必須強調的是,現代社會之所以得以延續,一個基本條件在于,人們放棄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式私力救濟,選擇由國家通過法律來解決爭端。種種為兇手編織正義光環的言論,不僅深深傷害到了被害者以及家屬,更挑戰著社會秩序與倫理底線,破壞著人們基本的生存法則。
值得肯定是,浙江瑞安林某某殺人案發生后,當地警方能夠及時發出權威聲音,減少了謠言進一步擴散的空間。在類似事件中,各方還須反思的是,一些造謠者和惡意傳謠者也觸犯了法律,他們中有的涉嫌侮辱誹謗,有的涉嫌尋釁滋事。對這些為兇手編織正義光環的人,公安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規制制裁,避免謠言讓受害者承受二次傷害,還網絡社會一個晴朗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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