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陳先生向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記者反映:江寧區湖山路上有家洗浴中心,據說是要改成健身館,推出的優惠活動非常大:現在充50元一個月后抵800元。他就住在附近,禁不住“巨額優惠”,辦了一張近4000元的會員卡,本想可以在家門口的健身館鍛煉。可是最近到了開業的時間,大家卻發現:家門口的這個正在裝修、宣稱即將要開業的健身館沒有了,變成了洗浴中心。眾多充值辦卡的消費者感覺上當了。
家門口“健身館”
怎么成了洗浴中心?
“他們在洗浴中心門面前打了個大廣告,把大門蒙起來,說是正在裝修。”陳先生告訴記者,他家就住在湖山路,今年8月初,有銷售人員向他介紹,說是家門口的一家洗浴中心即將改造成健身館,在洗浴中心門口、小區門口以及附近路口等多個地方,這家“即將開業”的健身館都設置了醒目的宣傳標語和橫幅。
從健身館的宣傳單頁上看,這家即將開業的健身館叫明尊健身,地址顯示的是湖山路。陳先生說,當時銷售人員推薦的優惠活動力度很大,說是現在只要預付50元,開業時就能抵扣800元。他辦了一張5年的會員卡,共計充值3850元。按照店家的宣傳,健身館應該在今年8月底或9月初的時候開始試營業。
可最近,陳先生和一起辦卡的會員們發現,洗浴中心的裝修是按照洗浴中心的模樣去弄的,根本沒有健身館的樣子,“我們打電話給健身館的負責人,他說對方不肯把這個(洗浴中心)門面租給他了,他正在跟洗浴中心的老板協調。”
說好的健身館不開了?這一消息很快傳來,會員們都著急了,大家聯系了健身館負責人,希望辦理退卡事宜。陳先生告訴記者,該負責人卻說讓他們“轉卡”,即到其名下的其他健身館去消費。陳先生等消費者認為:當初充值,是看中這個健身館離自己家很近,才充值辦卡的,不能接受對方這種“轉卡”的處理方案。
記者調查
裝修工人根本不知道啥“健身館”
根據消費者的指引,記者近日來到湖山路360-1號,發現這里正在進行裝修。經詢問,裝修工人表示,這里原來就是洗浴中心,現在正在裝修的,還是洗浴中心的設備,他們正在安裝的是桑拿洗浴房。根本就沒聽說過什么“健身房”。
洗浴中心一位現場負責人稱,前段時間洗浴中心關門歇業了,門一直鎖著到8月16號,才開始重新裝修,準備重新開業。他不知道,在他們歇業期間,是什么人在洗浴中心的門口掛起了健身館的宣傳廣告。
據記者調查了解,今年8月11日、12日、13日連續三天,這家“明尊健身”還在江寧地區非常知名的世紀緣酒店召開了“創始會員發布會”,給辦卡的會員們準備了豐富的禮物。三天發布會,交錢辦卡的消費者不少,應該在100人以上。多數人都交了2000多元至4000多元的會員費。
據了解,明尊健身在江寧還有一家分店。記者近日找到該分店詢問,分店工作人員稱,湖山路的“明尊健身”是假冒的,和他們沒有關系,是另外一家獨立的公司,名叫南京高美健健身公司。
陳先生等人仔細查看合同和收據后發現,收款方確實不是宣傳海報上的“明尊健身”,而是“高美健健身”。
記者通過電話聯系上了高美健健身的肖經理。對方稱,公司并沒有要欺騙消費者的意思,原本確實要將洗浴中心改造成健身房,但由于一些客觀原因,導致健身房無法如預期正常營業,為此,在接到會員的反饋后,公司已經在積極妥善的處理此事,“我們現在因為泳池承重的問題導致工期延誤,我們現在對所有(在這里充值的)會員說,把他們妥善安置到周邊的健身房,如果感覺附近的健身房不滿意的話,我們給予他們退款。”
經過警方協調,部分消費者已拿到退款
不過,據陳先生等消費者反映:要想從健身館退款,非常困難,因為對方總是口頭答應,然后用各種理由搪塞、推諉,導致他們拿不到錢。
肖經理稱,“我們把材料遞上去審核過以后,正常的在15個工作日給他們退款完畢。我們正在積極妥善處理,我跟他們說,我們所有的售后一對一的服務,保障他們的權益,因為工期的問題,我們在周邊已經找到了合作單位,妥善安排他們去鍛煉。保證在原有的基礎上面再送他們半年時間,也作為一個小小的彌補。我們在積極妥善的處理,沒有不配合他們。”
對于該負責人的“承諾”,陳先生等消費者還是表示不認可。
充值、辦卡的消費者杜先生說,他通過相關途徑查詢了解到,這家健身館租用洗浴中心的房屋,租期只有兩個月。“他如果真想在這里開健身館,為什么只租兩個月呢,他肯定是一開始就想騙我們錢。”
眾多消費者商議了一番,覺得不能相信健身館方面的口頭承諾,覺得健身館涉嫌欺詐,就報了警。
最終,在警方的督促下,健身館負責人肖某也趕到了現場。經過民警的一番協調,最終,當時在現場的24名會員得到了全額的退款。對于剩余的80多位會員,該負責人承諾,將逐一進行登記,并在登記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退款。
據悉,當地警方責令肖某及其公司一定要妥善處理此事。目前共有100多名會員成功辦理了退款,共計30多萬元。
律師說法
如何避開
預付卡消費“陷阱”
這件事情在媒體、公安機關的介入、協調下有了一個“說法”。部分消費者避免了經濟損失。近年來,類似這樣的消費陷阱越來越多。一些經營機構實體還沒有建好,就開始大肆宣傳,拼命圈錢,“提前”把消費者的錢揣進了自己的口袋。到最后,往往消費者還沒有機會進行消費,經營者就不見了,消費者想要維權很難。
對此,江蘇蘇晟律師事務所的胡毅律師表示:首先從經營形式的角度去分析,如果經營者通過宣傳,僅僅是為了把消費者吸引過來,然后簽一個合同、收錢,實質上卻沒有做任何后期經營的打算,那么這樣的行為則可能涉嫌詐騙,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如果經營者在收取錢款前,確實打算營業,但是如果有證據表明是后期新出現的種種客觀原因,比如說場地問題或者后期資金的問題,導致他沒有條件去營業,則是民事上面的糾紛,營業者除了需要把錢退給消費者之外,可能還需要額外賠付給消費者一定的違約金。
以本事件為例,營業者對外宣傳的一直是健身房,而最終裝修和開業的卻是洗浴中心,這個可能涉嫌構成虛假宣傳。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除了要退還消費者辦卡的錢以外,可能還要承擔三倍賠償的責任。
胡律師提醒:現在生活中出現的關于預付卡消費的“陷阱”越來越多,消費者在“辦卡充值”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方面的重要事項:
首先,要確定商家有沒有相應的經營資質或者從業資格;第二,消費者在付錢給商家時,拿到的憑證最好是有對方公司公章的。第三,消費者在預付時最好和商家簽訂書面的合同,合同上一定要注明雙方之間談好的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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