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官方微博,兒童失蹤信息不時彈出:“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華林金盛花園,12歲女孩走失……如有線索,請迅速與警方聯系。”“江西省贛州市信豐縣東江樂苑,10歲男孩走失……如有線索,請迅速與警方聯系。”每條微博都有失蹤兒童的信息簡介,并附上照片,同時留有公安打拐民警的聯系方式。
每個孩子背后,都是一個家。打拐、防走失,關乎千家萬戶的團圓夢。近年來,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打擊拐賣兒童犯罪專項行動,并且依托科技手段,不斷優化升級打拐工作的體制機制、方法手段,努力讓犯罪分子插翅難逃,讓丟失的孩子都能回家。
全民反拐
“團圓”系統對失蹤兒童信息1小時內推送半徑100公里
5月24日,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團圓”系統四期正式上線。自2016年5月15日上線以來,共有25家新媒體和移動應用接入該平臺。失蹤兒童的信息,除了出現在官方微博,還會借助“團圓”系統在諸多新媒體和移動應用終端同步發布。24日,餓了么等4家新媒體和應用終端接入“團圓”系統,300萬外賣騎手也將成為打拐工作的“眼線”。
對打拐工作而言,一大難點在于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兒童被拐賣后找尋難度大,而且孩子太小無法報警,發現線索比較困難。但是,不管被拐賣到哪里,買主周邊的群眾多半會知道。因此,公安機關除了使用調查走訪等傳統手段主動發現拐賣犯罪線索外,還需要廣泛發動群眾檢舉揭發。在此背景下,借助互聯網,“團圓”系統應運而生。它可以讓更多群眾準確獲取相關信息,及時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盡快破案,形成群防群治、全民反拐的氛圍。
“廣大群眾反映的兒童失蹤線索,平臺官方微博會第一時間通知地方打拐民警核查,確屬失蹤的,積極督促涉案地警方發布信息,盡快找回兒童;失蹤兒童已找回的,平臺將及時反饋情況;屬于謠言的,也可以通過平臺及時辟謠。”公安部刑偵局打拐辦副主任孟慶甜介紹,目前,公安系統的部、省、市、縣四級共有6000余名打拐民警有平臺信息發布權限,并且兒童失蹤信息推送原則大體是失蹤1小時內,推送半徑100公里;失蹤2小時內,推送半徑200公里;失蹤3小時內,推送半徑300公里;超過3小時的,推送半徑500公里。
據統計,截至今年5月15日,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團圓”系統整整運行兩年,共發布3053條兒童失蹤信息,找回兒童2980名,找回率為97.6%。其中,離家出走兒童1705名、迷路走失兒童424名、溺水等意外身亡兒童140名、解救被拐賣兒童48名。
滴血尋親
DNA比對技術助力打拐
如果說“團圓”系統主要側重于新發生的兒童失蹤被拐案件,那么,兒童失蹤多年的積案,又該如何破解呢?
18年前,朱某某離鄉背井來到廣州做小生意,雖不富裕,但一家四口其樂融融。然而2000年9月9日,一場噩夢突然降臨,朱某某年僅3歲的兒子被人當街拐走。
自此,朱某某一家踏上了痛苦的漫漫尋親路。后來,他得知可以通過DNA比對尋親,就去當地公安機關采血。今年5月18日上午,在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技術處大堂,父子終于相見。“接到警方的電話說找到兒子了,手上的飯灑了一地,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朱某某說。
“中國警方將DNA比對技術大規模用于打擊拐賣犯罪工作,是世界首創。”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陳士渠表示,采血檢測DNA輸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是尋親捷徑,DNA數據庫能自動比對,即便兒童被拐多年之后體貌特征發生變化,身源難以識別,警方依然可以準確、快速地認定被拐兒童的身份。
根據公安部要求,包括兩類父母、三類兒童在內的五類人員必須采集血樣進行檢驗,并將數據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其中,兩類父母是指已經確認被拐賣兒童的親生父母、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蹤兒童親生父母。三類兒童包括解救的被拐賣兒童,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的兒童和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兒童。
據陳士渠介紹,當前承擔血樣檢測任務的各地公安機關DNA實驗室早已全部聯網,公安機關在報案、查找、偵查調查和采血、檢驗、比對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費用。目前全國打拐DNA信息庫已幫助5000多名被拐多年的兒童與家人團聚。
“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臺‘團圓’系統去年新加入了‘滴血尋親’功能。”孟慶甜說,只需打開高德地圖,輸入“尋親”就可搜索到最近的采血點,未及時采集血樣的被拐兒童和被拐兒童家長可就近免費采血,采集的血樣將加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
負責到底
孩子沒找到專案組不撤銷
“近年來,國務院反拐部級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認真落實國家反拐行動計劃,逐步建立完善集預防、打擊、救助、康復為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國務院反拐部級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刑偵局局長楊東說,自2009年4月9日部署開展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后,公安部已要求一線公安機關對群眾報告兒童失蹤、被拐賣的,都必須立即立案,組織查找和偵查調查工作。特別是2010年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出臺的《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明確規定,兒童婦女失蹤一律立為刑事案件展開偵查。刑法修正案(九)也明確規定,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一律追究刑事責任,為從源頭打擊拐賣犯罪提供了法律武器。
對于社會上流傳的“兒童失蹤超過24小時,警方才會立案”的說法,公安部打拐辦重申,如果父母發現孩子失蹤,應當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警方必須根據規定立即立案,開展偵辦工作。記者了解到,公安部明確規定,凡是發生的拐賣兒童案件,公安機關實行“一長三包責任制”,即由縣市區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擔任專案組長,并對案件偵辦、查找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等三項工作全程負責到底。孩子沒有找到、案件沒有偵破,專案組不能撤銷。
與其事后痛苦,不如防患未然。警方提示,為了防止孩子走失,家長應盡可能地多花時間陪伴和照顧,并教會孩子應對危險、困難的能力和技巧,比如讓孩子記住自己所在的城市、小區、門牌號等地址信息,記住自己及家人的姓名、電話等信息;讓孩子學會撥打緊急電話,110、119、120等;孩子一旦走失,盡可能地待在原地,如需求助,求助對象限于穿軍裝、警服的群體,保安等有職業特征的人員。“通過對官方平臺信息的梳理分析,我們還發現,很多兒童失蹤屬于離家出走,這就提醒廣大家長注重孩子特別是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和引導;同時暑期即將來臨,為防止溺水等意外事故的發生,家長還應注重加強孩子的安全監管,避免悲劇的發生。”孟慶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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