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評論員 徐兵
近日,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呈現持續高發態勢,詐騙手段層出不窮,給人們造成了很大的財產損失。筆者從河南省反詐騙中心了解到,詐騙分子往往會借助互聯網平臺通過新手段、新技術頻繁進行電信網絡詐騙,手段越來越高明,詐騙團伙成員也出現低齡化趨勢,尤其暑假期間,大量低齡青少年被詐騙犯罪分子誘導從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
譬如,日前“兩卡”買賣黑灰產業鏈條,已經盯上了學生群體,由于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尚不成熟、社會經驗匱乏、法律意識淡薄,對買賣“兩卡”的危害性認識不到位,最終淪為網絡犯罪活動的工具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所謂的“兩卡”一般是指電話卡、銀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賬戶等。電話卡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手機卡、虛擬運營商電話卡、物聯網卡等;銀行卡包括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及結算卡、非銀行機構支付賬戶等。
就如近日發生的一則真實案例:暑假期間,未成年人李某,因想要賺錢,明知其朋友張某販賣銀行卡用于給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辦理銀行卡3張、手機卡2張、申請注冊支付寶賬號1個,以人民幣2800元的價格全部出售給張某。
而這一“小小”的行為,就涉嫌非法買賣“兩卡”的犯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生大量“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電話卡,不但會被犯罪分子用來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還會被用于網絡賭博等犯罪,這些犯罪行為也給社會和家庭帶來極大危害。
并且,未成年李某還會涉嫌“幫信罪”。幫信罪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在此,筆者提醒廣大青少年,要深刻認識到向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手機卡、銀行卡所帶來的嚴重后果,加強自身防范意識,不輕易點擊陌生鏈接,不隨意安裝來歷不明的App等,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成為不法分子的“工具人”。
同時,家長也要加強對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機的安全教育,樹立孩子正確的經濟價值觀。不要將自己的手機支付密碼、銀行卡密碼等重要信息告知孩子,同時也要關注孩子自己的微信賬號、支付寶賬號的余額。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家長將本人開通的手機卡給孩子使用,若出現上述涉詐情況,監護人將承擔連帶責任。
青少年朋友們,防范電信網絡詐騙不僅關系到我們的健康成長,更關系到社會的發展穩定。我們不做置身事外的旁觀者,而要做向上、自律、文明、有擔當的青少年。只有行動起來,從自我做起、從點滴做起,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才能共創平安和諧社會環境。
責編:史健 | 審校:陳筱娟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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