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6月14日,河南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通知,決定聯合開展2023年度河南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基地)培育工作。
據悉,培育范圍包括河南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隸屬于省直部門的申報單位通過省直部門推薦上報;其他申報單位由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科技管理部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推薦上報,材料由科技管理部門統一提交。
(資料圖片)
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單位通過管委會推薦上報。
申報單位登錄“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和提交相關材料至主管部門。各主管部門于7月31日17:00前通過系統將推薦單位信息提交至省科技廳,并將加蓋公章的推薦函和紙質申報材料報送至省科技廳資源環境處。
附具體申報條件:
河南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基地)申報條件
一、申報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在河南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 企業符合河南省產業政策、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國家和河南省資源、能源、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三年內未發生環境違法行為。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企業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或嚴重失信違法“黑名單”。
3. 企業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示范帶動作用強。高度重視綠色技術創新工作,有扎實的工作基礎、較完善的基礎設施,制定有綠色技術創新工作計劃、目標、制度及實施方案。企業財務、物資、能源等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及相應的計量手段比較完備。
4. 企業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近三年,每年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大中型企業不低于1.5%)。建有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臺,與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建立了穩固的產學研合作關系。
5. 企業自主研發或引進轉化了先進綠色技術、工藝、裝備、材料、產品等,在生產中應用后已產生良好的效益;或企業開展節能環保服務工作效果顯著;或企業委托第三方污染治理效果顯著。組織實施了綠色技術創新示范項目(包括生產性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等),有進行綠色技術產業化示范或成果轉化應用的經濟、技術基礎。
6. 企業能耗、水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節能減排指標處于國內同行業先進或領先水平。污染治理設施和污染物監測設備完善,有環保設施運行和資源利用臺賬,新擴改建項目節能審查、環保審批、驗收手續完備。
7. 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或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突出或受到表彰的優先考慮;近五年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驗收的優先考慮;原河南省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范企業符合上述條件的優先考慮;企業技術成果列入省級及以上綠色低碳領域技術指導目錄的優先考慮。
二、申報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基地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在河南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需要明確具體依托院系,具備多個研究領域的科研院所需要明確具體依托分院(所)。
2. 具備一定規模的科研實驗條件和工作基礎,具有國內先進水平或地方特色,在學術水平、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等方面具有較強的競爭力。高校擁有綠色技術領域重點學科,在綠色技術領域學科優勢明顯。
3. 近三年承擔過省級及以上綠色技術領域科技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科研成果、發明專利或專有技術。建有省級及以上綠色技術領域科技創新平臺,與企業建立了穩固的產學研合作關系。
4. 自主研發的先進綠色技術、工藝、裝備、材料、產品等,轉化應用后已產生良好的效益;或開展節能環保服務工作效果顯著。
5. 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或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突出或受到表彰的優先考慮;技術成果列入省級及以上綠色低碳領域技術指導目錄的優先考慮。
三、關于聯合申報
鼓勵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聯合組建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基地),整合創新資源,實現優勢互補。聯合建設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基地)必須簽訂有聯合建設協議書,明確主要依托單位以及各聯合建設單位在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基地)建設和運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河南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基地)申報材料
一、申報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應提交的材料
(一)河南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書(具體格式請從系統下載);
(二)附件材料:
1. 綠色技術創新工作制度及實施方案;
2. 綠色技術研究開發、成果轉化、推廣應用工作證明材料:包括近三年承擔的與綠色技術相關的省部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成果登記和獎勵、授權專利等證明材料,綠色技術創新示范項目證明材料,科技創新平臺證明材料,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技術成果轉化應用相關證明材料;
3. 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節能降碳和污染物排放相關費用支出明細表;
4. 清潔生產審核報告,節能降碳、污染物排放主要指標和證明材料;
5. 節能環保服務企業需提供開展節能環保服務工作的相關證明材料;
6. 企業委托第三方污染治理相關證明材料。
二、申報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基地應提交的材料
(一)河南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基地申報書(具體格式請從系統下載);
(二)附件材料:
1. 綠色技術領域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相關證明材料;
2. 綠色技術研究開發、成果轉化、推廣應用工作證明材料:包括近三年承擔的與綠色技術相關的省部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成果登記和獎勵、授權專利等證明材料,科技創新平臺證明材料,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技術成果轉化應用相關證明材料。
責編:史健 | 審校:李金雨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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