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6月10日消息,南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南陽市住建局、南陽市財政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布《南陽市優化市區房地產項目用地規劃管理措施》,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激發房地產企業活力,促進南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措施》包括:
(資料圖)
一、實施靈活指標使用政策。對于新增商品住宅、商業服務業用地,取消必須使用“增減掛鉤”指標的要求,可以申請使用國家下達的土地利用計劃指標。
二、降低企業用地成本。住宅用地競買保證金可按不低于土地出讓最低價20%繳納,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合同簽訂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不低于50%后,余款可在三個月內繳清。
三、優化審批管理流程。土地出讓成交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隨土地出讓合同一并發放;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比例不低于50%后,可按程序申請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取得土地不動產權證書。
四、實施“雙清單”制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豁免清單內項目免于或無需開展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聯合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除城市重要區域、敏感地段的各類建筑和重要公共建筑、標志性建筑外,設計方案符合法律法規、國土空間規劃等要求且建筑風格、布局、色彩等不在規劃設計方案主觀審查負面清單以內的項目,設計方案技術審查原則上直接通過。
五、優化地下空間使用權出讓辦理時序。地下空間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先取得土地地下空間不動產權證書,按照受理地下空間使用權出讓申請的時間節點評估出讓價格。
六、提高住宅品質。為滿足市場多樣化需求,取消結構外陽臺進深超1.8米全部計算容積率的限制,已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不適用本條款。
七、允許分期、分棟辦理竣工規劃核實。小區內市政設施綠化等基本完成,滿足小區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可以申請分期、分棟辦理竣工規劃核實手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同期配建公共服務設施按照建設時序同步建設完成,并且不得作為最后一期單獨核實。
八、本措施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九、本措施自印發之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十、本措施施行期間,國家、省、市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責編:陳玉堯 | 審校:陳筱娟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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