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調整青島非限購區域購房首付比例,同時優化限售條件,支持剛需、改善需求。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主要內容如下:
一、優化特定條件群體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年限。在本市范圍內的居民家庭,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治療、家庭收入不能支持住房貸款且已申請貸款延期展期等情形需出售住房的,且住房符合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備案滿3年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1年的,房屋產權人可申請解除住房交易限制。
二、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面推行二手房“帶押過“優鮮賣”模式,促進“賣舊買新”“賣小換大”。
三、以城市更新優化住房供給。鼓勵各區(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征收補償貨幣化安置,試點房票制度。
四、實施保租房以購代建。積極支持平合公司或金融機構所屬租賃企業收購存量房源作為保租房。支持住房租賃企業發行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等直接融資產品,專項用于租賃住房建設和經營。
五、開展群(團)購住房活動。各區(市)組織綜合實力強信譽度高的優質房企,采取推出優惠房源、發放住房消費券等措施,通過“手拉手”“青年人首套住房支持”等專題活動開展各類群體群《團)購商品住房。
六、進一步放寬人才住房分配準入條件。對于公開分配的人才住房,取消申請人及配偶5年內沒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的限制;經市、區兩級分配后剩余的產權型人才住房,可面向在我市持有商品住房不多于1套的人才配售。
七、繼續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為支持購買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經青島市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決定,隨著我市非限購區域的調整,商業銀行在非限購區域發放的首套房、二套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也作出相應調整,商業銀行在本文件印發之日前已接卷但尚未完成貸款合同簽訂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可按新政策執行。
據了解,目前青島市限購區域為市南、老市北,其他區域均為不限購區域。
限售調整后變化
1.新建商品房出售條件由網簽滿5年變更為網簽滿3年,取證滿2年。
2.二手房出售條件由取證滿2年變更為取證滿1年。
首付比例調整
1.限購區域首付比例不變,首套最低30%、二套最低40%
2.非限購區域首付比例首套最低調整為20%、二套最低調整為30%。
其他政策
1.二手房帶押過戶,實行“優鮮賣”,昨日據了解已有中介開始推行。此前根據新聞報道,青島也試點開始了帶押過戶政策。本次政策支持,有望全面推進。
2.推行棚改房票政策,有助于緩解拆遷推進資金壓力。
3.嘗試國有企業或者平臺公司收購存量房源作為保租房。目前膠州已開始在推進,首批收購的項目已經確認。
目前,據了解,關于降低首付的政策各銀行已于6月1日全面通知到項目,建行、工行、交行等各銀行基本都已確認開始實施。“優鮮賣”政策也有中介開始推廣。
責編:史健 | 審校:陳筱娟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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