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5月24日,商丘市發展改革委就《商丘市加快促進消費政策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加快提振汽車消費、快速釋放住房需求、大力發展夜間經濟等。
具體來看:
(相關資料圖)
一、加快提振汽車消費
(一)加大新車購置優惠。對在商丘市區內注冊登記的入庫納統汽車銷售企業購置新乘用車(含新能源車)的消費者(個人和企業)按照購車價格金額發放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消費券(具體辦法另行制定)。各縣(市)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促進汽車消費的惠民政策。對商丘市中心城區舉辦的,省財政補貼50%,市與區財政按財政體制規定的稅收分享比例等因素共同補貼50%;對縣(市)舉辦的,省財政補貼50%,縣(市)財政補貼50%。鼓勵汽車經銷商給予消費者一定比例的讓利或贈送后市場服務和油卡、電卡等優惠活動。
(二)促進二手車銷售。對2023年納稅入統的年經銷額超過1億元且當年增速達到10%以上在商丘市注冊的二手車經銷企業,由受益財政按其二手車經銷額的0.3%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省財政按各地實際財政支出的20%給予補貼。
二、快速釋放住房需求
(三)實施更加優惠的購房政策。將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消費者及在我市穩定就業的高校畢業生購房補貼政策延續至6月底。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加快制定促消費措施,因地施策,多措并舉,推進房地產市場恢復。支持各地通過發放購房補貼、契稅補貼等方式,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各地持續舉辦房產推介會、展銷會,營造促進住房消費市場氛圍。
(四)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辦法。在商丘市市直、梁園區、睢陽區和城鄉一體示范區管理部開戶的繳存人,每戶每年提取最高額度由1.5萬元提高至1.8萬元;在其他縣管理部和神火分中心開戶的繳存人,每戶每年提取額度由1萬元提高至1.2萬元。加快制定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實施細則。償還購房貸款本息(不含住房公積金保證人擔保方式貸款)累積提取金額可不超過已還貸款本息總額(不含因逾期產生的罰息);繳存人滿足租賃自住住房提取要求的,可選擇按月、季或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同一套自住住房購房提取后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提取金額與公積金貸款額之和不得超過房屋總價;住房公積金沖還貸及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提前部分還款業務可在首次還款之日起申請,提前部分還款(包括實時扣款及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金額不低于1萬元;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辦理效率,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將貸款受理到審批完成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1個工作日。
三、擴大電子家電消費
(五)對家用電器產品消費進行補貼。對在商丘市區內注冊登記的入庫納統家電電器實體經銷企業購買空調、電視機、電冰箱(含冰柜)、洗衣機四大類家用電器產品(家電產品銷售發票金額需1500元以上)的個人按照家用電器銷售統一發票金額發放200元至500元不等的補貼,其中,20%為商家現場讓利,80%為通過申請消費券形式補貼(具體辦法另行制定)。鼓勵開展對智能電子產品和家用電器產品消費進行補貼或開展以舊換新促銷活動。縣(市)舉辦的,省財政補貼30%,縣(市)財政補貼70%;商丘市中心城區舉辦的,省財政補貼30%,市與區財政按財政體制規定的稅收分享比例等因素共同補貼70%。
四、推進文旅消費升級
(六)延長旅游景區貸款貼息獎補政策執行期限。對全市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間新增、展期、延期貸款產生的利息,省財政按年化利率2%給予貼息。(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財政局)
(七)加大文旅消費支持。通過發放消費券的形式,對商丘市區內電影院和A級景區開展補貼活動,消費者可登錄云閃付APP領取消費券。省財政按不超過省轄市實際財政支出的30%給予補貼的獎補政策延續至2023年6月底。鼓勵各縣(市、區)出臺文旅促消費措施,發放文旅消費券,支持
文旅企業、商家利用周末和節假日舉行聯游套票、門票打折等優惠活動,加快形成商家讓利、政府補貼、群眾受惠的文旅消費新格局。
(八)實施“引客入商”宣傳推介專項行動。加大對我市的黃河文化、殷商文化、漢文化、木蘭文化、莊子文化等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商丘文化旅游推介會,提高商丘文旅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展示商丘文旅新形象。
五、支持商貿企業發展
(九)對商貿企業發展實施獎勵。對我市2023年度新增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限額以上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8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獎勵。對原在庫納統、未曾享受一次性獎勵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限額以上企業原則上由受益財政給予相同金額的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制定,報市商務局、市統計局備案。
六、培育壯大直播產業
(十)支持直播產業發展。認定一批商丘特色產品電商直播基地和放心消費電商直播間。根據各特色產品電商直播基地和放心消費直播間的規模、帶動特色產品銷售量、交易額等認定條件,由受益財政給予符合條件的電商直播基地和電商園區5-10萬元一次性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省財政按各地實際財政支出的30%給予獎補。
七、促進展會業發展
(十一)加快發展會展業。制定《商丘市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逐步加大投入,用于扶持和鼓勵我市會展業的創新發展和會展企業做大做強。省財政按各地實際財政支出的30%給予獎補,期限至2023年12月底。
八、大力發展夜經濟
(十二)打造夜經濟載體。支持各地以高端商務區、大型商超、特色街區、重點景區等為載體,以夜購、夜食、夜游、夜娛、夜宿、夜讀等多業態夜經濟場景為重點,著力打造夜經濟集聚區。每個縣(市、區)至少打造一個示范性夜經濟集聚區。
(十三)支持夜經濟發展。積極爭取省對夜經濟集聚區所在縣(市、區)300—500萬元獎勵政策。全市每年至少爭創1個省級夜經濟集聚區。根據集聚規模、消費規模等條件進行綜合排序,市財政每年對排序前三名的夜經濟集聚區所在縣(市、區)分別獎勵30、20、10萬元,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獲得名次的夜經濟集聚區載體建設。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九、舉辦促消費活動
(十四)統籌開展多領域、多層次的消費促進活動。籌辦大型演藝活動、賽事、展會、高端體育論壇;舉辦消費促進月、夜經濟文化周(月)、消費季、購物節、文化節老字號嘉年華等活動,實現“季季有主題、月月有亮點、周周有場景”。加快啟動汽車、家電、餐飲等大型促消活動。(
十、工作要求
(十五)強化政策落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業務指導、跟蹤服務。要建立政策落實推進機制,堅持清單化、節點化推進,有效解決各項促消費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問題。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加強督導調度和跟蹤問效。
責編:史健 | 審校:陳筱娟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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