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財立方消息】4月26日消息,日前,河南證監局發布通知,做好2023年轄區公司債券自查等相關工作。其中提到,有效防控債券風險,公司債券發行人應嚴格落實“631”機制,在債券兌付日前6個月制定到期還款計劃,前3個月明確償債資金來源,前1個月落實償債資金。
通知具體提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持續提升信息披露質量
公司債券發行人應強化以償債能力為重點的信息披露工作,進一步提升規范運作意識,著力做好2022年年報及2023年半年報編制、審議和披露工作,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并于年報披露完成后2個工作日內將年報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河南證監局聯系人電子郵箱。受托管理人應持續督導公司債券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開展自查及風險排查工作,及時梳理上報問題風險
截至2023年4月30日存續公司債券的發行人及ABS的原始權益人應按河南證監局要求開展債券業務自查工作,逐項填寫自查工作底稿,并形成自查問題匯總表。公司債券發行人及ABS原始權益人在自查階段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及時采取整改、補救措施的,河南證監局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和危害后果酌情處理;對拒不自查、不認真自查、未能按期完成自查的發行人及原始權益人,以及自查過程中未能如實反映情況、刻意隱瞞違法違規行為的發行人及原始權益人,河南證監局將在后續現場檢查中重點關注并從嚴處理。
受托管理人于5月15日之前收齊相關發行人自查工作底稿及自查問題匯總表加蓋公章后的電子版材料(PDF掃描版及EXCEL版)發送至河南證監局聯系人電子郵箱,報送文件名為發行人全稱+2023年公司債券發行人自查底稿+公司債券發行人自查問題匯總表。同時,于6月30日、10月31日前向河南證監局報送債券信用風險管理報告。信用風險管理報告加蓋公章后的電子版材料(PDF掃描版及EXCEL版)發送至河南證監局聯系人電子郵箱。
三、嚴格落實“631”機制,有效防控債券風險
公司債券發行人應嚴格落實“631”機制,在債券兌付日前6個月制定到期還款計劃,前3個月明確償債資金來源,前1個月落實償債資金。受托管理人對公司債券發行人落實“631”機制情況進行監督,遇到相關風險及問題應及時向交易所及河南證監局報告。
公司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及回售到期前3個月向河南證監局報送償債資金安排情況表,受托管理人對償債資金安排情況出具核查意見。償債資金安排情況表加蓋公章后的電子版材料(PDF掃描版及EXCEL版)發送至河南證監局聯系人電子郵箱。
四、中介機構嚴格履職盡責,持續提升執業質量
受托管理人應嚴格按照《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執業行為準則》等法律法規及自律規則要求,勤勉盡責,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職責,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河南證監局將對相關中介機構執業情況進行延伸檢查,發現未勤勉盡責等違法違規情形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追責。
責編:陳玉堯 | 審校:李金雨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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