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紹興上虞區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出優化生育政策13條,預計年財政經費支出1億余元,積極構建生育友好型環境,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著力破解“不敢生”“不想生”難題。
上虞區把優化生育政策制定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建立制定優化生育政策領導小組,聯合智庫專家,認真研學政策,實施問卷調查,組織座談交流,開展全面分析,在此基礎上完成《上虞區優化生育政策調查報告》和《上虞區優化生育政策研究報告》,為優化生育具體政策出臺提供支撐。
【資料圖】
聚焦婚嫁、生育、養育、教育等全流程,上虞區采取資金獎勵、消費券投送、補貼發放等形式,打造生育成本由政府、社會、企業及個人協同分擔模式,制定出臺《上虞區優化生育政策(試行)》,明確13條具體政策舉措,預計年財政經費支出1億余元,著力破解“不敢生”“不想生”難題。
13條優化生育政策包括:
對每對在上虞區登記結婚的夫婦給予價值1000元的禮包。
對生育二孩、三孩孕婦分別發放500元和1000元的孕期檢查補助。
對企業在女職工產假期間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用給予補貼,生育二孩的給予50%的社會保險費用補貼,生育三孩的給予100%的社會保險費用補貼。
向二孩、三孩分別發放每月 300 元和 500 元的消費券,直至孩子3歲。
嬰幼兒2-3歲期間,對二孩、三孩分別發放每月500元和800元托育服務補助。
孩子0-3歲期間,參照上年度上虞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向三孩母親發放生活補助。
對0-3歲的三孩及其母親給予每年最高300萬元商業保險保障。
對無房戶或現自有房(商品房)人均面積不超過30平方米的三孩家庭,購買商品房時一次性發放30萬元房票。
三孩家庭公積金可貸額度允許上浮30%。
二孩、三孩家庭優先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二孩家庭按市場價70%標準確定,三孩及以上家庭按市場價60%標準確定。
對無房戶或現自有房人均面積不超過30平方米,且確有租房需求的二孩、三孩家庭,實際租房(商品房)時,分別依申請發放每月800元和1500元的租房補助。
三孩在幼兒園期間的保教費減免50%。
幼兒園、小學、初中就學階段,同一個鄉鎮(街道)范圍內擁有住宅產權和戶籍的二孩,可跟隨一孩在同一所學校就讀;三孩入園、入學不受學區房限制。
據介紹,該項政策享受對象主要為符合國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由同一對夫妻共同生育的三孩(二孩)家庭,且子女戶籍均要在上虞落戶(因參軍注銷戶籍的除外),其中的“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之后出生的第三孩;“二孩”指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第二孩。政策時限暫定為3年。
實習編輯:王宇 | 審校:張翼鵬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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