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27萬億元的公募基金大市場,多路機構希望從中分得一杯羹。
證監會官網最新審批進度公示信息顯示,匯豐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交的《從事公募基金銷售的機構注冊》申請材料近日已被接收。
(資料圖)
分析人士稱,保險機構屬于基金代銷領域的小眾玩家,在競爭激烈的基金代銷江湖中,優勢并不算明顯。不過,保險機構可通過代銷基金豐富產品結構,擴展財富管理譜系,適應行業轉型趨勢。
適應財富管理需求
雖然基金代銷領域競爭激烈,但依然不乏“迎難而上”的入局者。
證監會官網4月14日更新的審批進度公示信息顯示,匯豐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交的《從事公募基金銷售的機構注冊》申請材料已被接收并受理。
來源:證監會官網
公司官網顯示,匯豐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總部位于北京,是匯豐集團全資持有的子公司。作為集團在亞洲大財富管理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該公司旨在為不同類型客戶,提供保障相關計劃及財富規劃服務。
匯豐保險經紀并不是今年第一家在基金銷售領域有相關動作的公司。3月24日,證監會官網顯示,泰康人壽《關于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報告》及相關文件獲得批復,證監會核準泰康人壽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泰康人壽應在獲批后6個月內完成開業籌備工作,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工商變更登記申請,經營范圍增加“基金銷售”業務,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后向證監會申領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
泰康人壽相關人士表示,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獲取核準批復,意味著公司擁抱財富管理新時代,財富布局建設再落一子,為日益增長的中高凈值人群及其家庭打造長壽健康財富的一體化服務平臺。
“中國經濟崛起帶來的居民財富增長,催生出日益豐富的財富管理產品和服務需求。泰康將踐行財富閉環戰略,持續打造專業的基金銷售業務體系,并依托健康財富規劃師HWP,發揮基金銷售與保險主業之間的協同作用,提供全方位的人身保障和投資理財產品與服務,滿足客戶多元化財富管理訴求。”泰康人壽相關人士指出。
小眾基金代銷者
市場人士指出,基金代銷機構不僅是基金銷售的重要渠道,而且是公募基金管理規模擴張的重要推動力量,推動了公募基金的市場化進程,加速了基金產品創新和優化。
數據顯示,目前全市場有近500家基金代銷機構,主要包括銀行、券商、保險、期貨和第三方獨立代銷平臺五大類,保險系基金代銷機構不足十家,與銀行、券商相比,仍屬于小眾代銷者。
中基協日前發布的2022年第四季度基金代銷百強排行數據顯示,券商占53家,銀行占26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占19家,保險及代理機構僅兩家。其中,銀行系、券商系以及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的非貨幣市場公募基金保有規模分別為3.89萬億元、1.44萬億元、2.6萬億元,保險及代理機構規模只有737億元。
Wind數據顯示,截至4月16日,保險系基金代銷機構中,中國人壽已與99家基金公司簽訂基金代銷協議,代銷基金只數達到4724只,是目前代銷基金數量最多的保險機構。陽光人壽代銷的基金只數也超過4000只,玄元保險、華瑞保險代銷的基金分別超過3000只和2000只。但和諧保險銷售、中宏人壽等代銷基金數量不足100只。
來源:Wind
值得注意的是,與前述公司要入局基金代銷領域相反,永誠財險全資子公司永鑫保險日前提交了注銷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許可證的申請。
適應投顧服務轉型
分析人士認為,保險機構在基金代銷方面有一定優勢。一方面是龐大的銷售隊伍、可觀的客戶數量,另一方面是保險機構較強的風險管理能力。
不過,一位保險業內人士坦言,對于保險機構而言,銷售基金需要滿足一系列監管要求,不僅需要花費很多人力物力,與其保險主業之間的協同性可能也沒有那么高。目前,很多保險機構對基金代銷資格的追逐并不迫切。對于保險代理人而言,銷售基金需要基金從業資格證且傭金相對較低,在盈虧不確定的情況下,保險代理人對其展業熱情也不高。
業內人士認為,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和居民財富管理需求的增加,代銷基金等業務,可以幫助保險機構豐富產品結構,擴展財富管理譜系,適應行業轉型趨勢。
有專家建議,投顧服務將是財富管理行業的未來,也是基金銷售機構的核心競爭力,保險機構需要向投顧服務轉型,為客戶提供更有價值的綜合性資產配置服務。
責編:史健 | 審校:李金雨 | 審核:李震 | 監制:萬軍偉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6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5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
頭條 2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