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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財立方消息】3月24日,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披露2023年第13次審議會議結果——平頂山東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據東方碳素招股書(上會稿),該公司擬發行股份不超過3200萬股(未考慮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情況下);不超過3680萬股(全額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情況下),發行價不低于14.00元/股,募集資金5.05億元,用于年產1.8萬噸高端特種石墨碳材項目。
東方碳素位于平頂山市石龍區,專業從事特種石墨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廣泛用于光伏、半導體、新能源電池、機械、電子、航空航天、軍事工業、核工業等領域。
該公司為工信部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擁有7項發明專利權、131項實用新型專利權。
東方碳素認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成后,將顯著推動公司產能、業務規模和客戶服務能力的擴大和提升,為未來的持續增長奠定技術工藝和研發基礎。
本次北交所IPO,東方碳素選擇的具體上市標準為“(一)預計市值不低于2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不低于1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于2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8%”。
財務數據顯示,東方碳素2020年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為2783.56萬元,2020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為10.26%;2021年公司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為4435.94萬元,2021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較低者為計算依據)為14.22%。同時,根據公司股票在全國股轉系統交易情況、同行業公司的市盈率情況,東方碳素預計發行后市值不低于2億元。
因此,東方碳素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第2.1.3條規定的第一套上市標準。
責編:陳玉堯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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